「我老公家裡的房子再多,那也是他的婚前財產,跟我沒有關係。他的房子我們確實共同使用,卻始終不是共同擁有。我不要求他在房產證明上加入我的名字,但我要求自己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日期:202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