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法》完全責任的成年年齡是20歲,但刑事及行政罰責任都規定18歲是完全責任年齡,與民法規範不同,讓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感覺。法務部日前公告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男女最低訂婚、結婚年齡也分別修正為17歲及18歲,26日完成公告後將送行政院會審查,通過後將會銜司法院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程序。
日期:2020-06-27
2020總統大選前夕,出現了一個重要現象,年輕人不再諱談政治。逾500位青年排排坐,等著與3位總統候選人對談;回家投票的「返鄉列車」募資案,甫上線25小時就超標,激起3千多人迴響,這些行動背後,關鍵功臣少不了這兩個熱血台大生。努力撕掉「不要碰政治」、「政治很骯髒」陳年標籤,他們如何努力帶起「青年參政」熱潮?
日期:2019-12-02
別再讓台灣繼續培養出下一代爸寶、媽寶!今(10/31)天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於立法院召開「民法成年年齡門檻應否調降」公聽會,據統計指出,台灣約有57.8萬名青少年介於18至20歲的年齡,由於《民法》認為20歲為成年年齡,使得近幾年多有下修民法的浪潮出現;值得參照的是,鄰近的日本在民國107年降低成年年齡,關鍵理由與目的,即是「促使年輕人能儘早自立」。
日期:2019-10-31
「現在的香港人,正在用肉身告訴台灣,獨裁的中國不可信任;而過去,也有許多前輩,承擔生命的危險,甚至犧牲的可能,為今日的台大、今日的台灣打開了民主自由的空間。」台大新生書院的開學典禮當中,一個清瘦身材的大男孩站在講臺上,不疾不徐地吐露出這段論述。他是台大學生會會長凃峻清,一席引述香港反送中的致詞,讓他一炮而紅。勇於發聲的他,不只打算用說的,凃峻清還要用行動,替青年世代找回那消失的公民權。
日期:2019-10-18
從辦手機、辦學貸、開銀行帳戶、保旅遊平安險,這些現實生活中最簡單不過的日常瑣事,20歲以下的年輕人卻什麼都不能做,都得要通過父母同意、同行才能做!這看似荒謬,卻是90年前就訂定的《民法》所規範的。事實上,台灣《民法》以20歲作為成年的規定,早已不合時宜,甚至在法規的潛移默化當中,讓台灣青年慢慢成了「媽寶」!
日期:2019-10-15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議題,近日在網路上引發熱議,一波波必須負起完全刑事責任的18-20歲青少年發出不平之鳴,呼籲立法院本會期修改民法,成年人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還給青少年權責相符的公民權利,避免出現「18歲能組成家庭,卻不能組織社團,也不能申請新創補助」的狀況。
日期:2019-10-10
《民法》過九十大壽,對於成年年齡的界定,卻也僵固了九十年未變。然而,早在五十年前的一九七○年代,歐洲已經普遍認定十八歲即屬成年。
日期:2019-10-08
9月1日台大的開學典禮上,一席有關反送中的談話,在網路上瘋傳備受好評的台大學生會長凃峻清,今(6)日在公共政策參與網路平台上發起「修改《民法》「行為能力人」,建議年齡限制下調到18歲。
日期:2019-09-06
在台灣,愈來愈多青少年參與公共議題、踴躍發聲,他們獨立思考也發揮創意,獲得社會讚賞。然而,《民法》二十歲成年的規範,卻讓他們權利受限。
日期:2019-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