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女兒也有繼承權,應繼分與兒子相同,就算遺囑註明只給兒子,女兒仍有法定的特留分。要姊妹們拋棄繼承,態度應該是感恩而不是理直氣壯或情緒勒索。如果堅持女兒嫁出去是別人家的人沒有拜祖先不能繼承祖產,很簡單,兒子拿房產,女兒領現金就可以解決了。
日期:2022-05-07
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曾說:「世事無常,只有死亡跟繳稅例外。」高資產人士該如何看待資產傳承呢?首先可以思考是,在「稅務面」,如何合規的降低或延緩稅負成本?除此之外,亦應思考在「非稅務面」上,如何預防家族紛爭?如何確保財富傳承之後,仍然能夠保全資產?
日期:2022-03-29
明賢母親早逝,由父親獨自養育姊弟 2 人直到成年,在姊姊結婚時,父親還給了姊姊一筆財產作為嫁妝。日前,明賢的父親逝世,才發現其生前已立有遺囑,內容寫明將其遺產全部由明賢繼承,至於姊姊因已得到一筆嫁妝,所以不得再繼承其遺產。可是明賢的姊姊認為,嫁妝是一般社會風俗慣例,而且是父親生前的贈與,與遺產繼承不同,因此堅持依法繼承其父的遺產,姊姊的請求合法嗎?
日期:2022-03-18
負債讓人有壓力,債留子孫更讓後代蒙受無妄之災。關於繼承債務,一般人可能會陷入三個誤區而需要加以釐清,才能有效規劃遺產繼承事宜,避免債務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還傳宗接代。
日期:2022-02-25
蔡董想在自己百年後,將一生攢下的10億資產全數傳承給小兒子,因此興起了寫遺囑的念頭。但洪會計師告訴蔡董:即使蔡董寫了遺囑,未來蔡董百年的時候,太太可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剩餘的財產部分,太太及大兒子仍可再主張合計1/3的特留分。因此透過遺囑,蔡董的小兒子大概僅可繼承約3億多的遺產。此時,蔡董該怎麼辦?
日期:2022-02-22
日前有一讀者來訪,向我哭訴其父親已往生逾2年多,迄今仍無法辦理遺產相關事宜。乍聽來訪者所述情節看似單純,一般遺產繼承拖久不能辦好,不外乎有人貪婪、有人鄉愿、有人無知或利害關係人平時早已結下心結等。後來我就從專業角度抽絲剝繭,希望能查明該遺產繼承問題究竟卡在哪個關鍵環節。
日期:2022-02-18
案例故事:謝女107年因家暴事件與前夫離婚後獲得一筆贍養費後並取得一子撫養權(兒子丙15歲),期間帶孩子與王姓男友共同生活(未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女 (女兒丁1歲),109年疫情爆發謝女被確診罹患肺癌四期,期間均由王男獨立照顧前夫孩子及女兒,並陪伴謝女醫院治療及生活起居。在疫情期間謝女有感生命無常,也擔心隨時撒手人寰,希望在自己尚有餘力可以做好身後安排,保障兒女未來生活。同時也感謝男友盡心陪伴與付出,謝女希望哪天自己離開以後,可以將名下財產及壽險理賠金指定給男友,並將一對兒女託付給男友照顧。
日期:2021-09-11
想要繼承家人所遺留下來的財產,必須先繳交遺產稅400萬元,又不想額外籌湊現金繳稅,便想用遺產中的存款650萬元來繳稅,其實只要符合2項條件就可向國稅局申請,但這時若有壽險保險金,就能直接繳交稅款,還能保留原有的存款,也因此資產轉移一定要盡早做好安排,才不會讓傳承規劃大打折扣。
日期: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