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連出現一名廚師罹患肺腺癌,及女子經常半夜被上司以WhatsApp交辦工作最後竟導致過勞死,雙雙被勞保局認定為職業傷害而予以理賠。勞工職災、過勞等問題,再度引發社會各界重視。
日期:2014-08-07
有人形容勞資關係就像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勞方和資方的關係非常微妙,有時既是處在對立方,但常常為了創造公司的最大利益,又可以變成是同一陣線,因為資方受利,勞方也才有機會和空間加薪;但如果真的遇到苛刻的老闆,隨意將你調職、減薪甚至解雇,勞工應該怎麼辦?或是老闆故意欠薪,領不到薪水怎麼辦?有哪些權益是勞工可以主張的呢?
日期:2014-08-07
台灣訴訟採「三級三審」制,部分案件雖可在二審定讞,但拖個一年半載已屬常態;上訴到最高法院,光分案就能等上大半年,萬一陷入「發回更審」的輪迴夢魘,更可能花上好幾年,雖然最高法院近年來要解決積案問題,而將發回更審比例降低,但是訴訟案件從起訴到判決確定,仍須2至3年時間,但也有些官司纏訟10幾年,仍沒等到判決確定,在人事全非下引來「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抨擊。
日期:2014-08-07
上法院、打官司長期纏訟不僅消磨意志,更要花去不少金錢、時間,對市井小民來說,哪還有餘力去支付高額的訴訟費用?
日期:2014-08-07
日前新聞報導,一名修車師傅前年3月工作時暈倒,送醫診斷為腦中風,沒想到10個月後竟被車行「炒魷魚」,家屬憤而向老闆提告,新北市勞工局調查發現,這名修車師傅當月加班高達106小時,法院認定,男子中風確實屬於職業災害,判決車行必須給付薪資、醫藥費共127萬元。
日期:201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