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周五(8/30)公布司法院正、副院長兼大法官被提名人,其中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為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成為我國史上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另5名被提名人為政大法律系教授何賴傑、成大法律系教授陳運財、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台大國發所教授兼所長劉靜怡。其中,王碧芳乃7名被提名人中,唯一非學者出身,而是從司法實務被拔擢出線者。副總統蕭美琴說明,總統賴清德此次的提名有四項核心價值,包括充實大法官組成的「專業性」、「進步性」及「國際化」,並「兼顧理論與實務」。她強調,這次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獲立法院同意後,全體大法官女性人數將會近半,比例也將達史上新高。
日期:2024-08-30
在立法院民眾黨團棄權下,國民黨團日前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條文,封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舊委員可於過渡期延任的可能。因NCC委員將自8/1起僅剩3名委員,未達可召開會議的法定人數,無法確認「射頻器材進口證」申請案,導致iPhone 16等產品可能無法如期上市。不過果粉如今可鬆一口氣了!NCC周五(7/26)宣布,該會修正內部四項要點等規範,讓委員人數未達總額過半數時,可由主委或代理主委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部分審議事項。這項修正,等同讓新款iPhone等新產品上市卡關的問題,就此順利解套。
日期:2024-07-26
憲法法庭已經裁定暫時處分,立法院在這幾個月裡嘔心瀝血完成的所謂「國會改革法案」,回到原點,「暫時」不適用。所謂暫時,就是要等到大法官正式審理以後,才會做最後決定。基於許多人對於憲法法庭的裁定不熟悉,以下有些想法,可以提供朋友們參考:
日期:2024-07-20
對於藍白共推之「國會擴權」相關修法,有關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與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51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周五(7/19)裁定暫時處分,公告相關已於6/24修正公布法令自此裁定公告日起暫時停止適用。此次裁定暫時處分之部分,主要此次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分、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等等,以及前述法條及《刑法》中關於「藐視國會罪」等相關刑責規範。對於憲法法庭此次做出暫時處分裁定,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之裁定,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條文,期盼早日釐清爭議,守護國人權益及民主自由之憲政制度。行政院長卓榮泰則稱許憲法法庭勇於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作法,並表示敬佩。在司法院發佈前述訊息後,立法院國民黨團隨即發布新聞稿,痛斥憲法法庭做此判決,只印證「司法自主獨立已死」,並砲轟大法官們甘淪民進黨政府、府院黨「打手」,也號稱此為中華民國當前最大司法危機、司法獨立的憲法法庭「最可悲的一刻」。
日期:2024-07-19
憲法法庭10日召開國會國會職權行使法修法暫時處分案準備程序庭,大法官尤伯祥詢問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黃答辯書主張質詢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這陳述在他看來「以問答問」,並問反質詢定義,但因時間來不及,黃並沒回應。黃國昌昨提出補充答辯書,並大酸昔日多位綠委曾嗆官員不能反質詢,他今(16日)表示,根本不存在「以問答問」問題,並強調質詢概念從過去至今,從沒人懷疑過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反質詢概念怎會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日期:2024-07-16
對於藍白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民進黨提出釋憲聲請,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指出,最後若宣布是違憲的話,四成九大致上能接受,三成三不能接受。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這項發現傳達了一個重要訊息,那就是,近半數國人已做好接受憲法法庭「國會改革修法違憲」的心理準備。
日期:2024-07-15
憲法法庭今(10日)下午國會改革修法緊急處分開庭審理前,不僅作為總統、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團的釋憲聲請方與立法院方交鋒,大法官尤伯祥也直接點名立法院機關代表之一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提問,不僅要求說明反質詢定義,也要求說明,若總統賴清德拒絕國情報告的立法院回應。
日期:2024-07-10
總統賴清德週一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週二(6/25)監察院召開記者會,以三大理由提出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院乃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是國家重要憲政機關之一,立法院5/28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基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以及國際人權公約意旨,確守各憲政機關平等相維以捍衛監察調查職權,監察院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日期:2024-06-25
藍白聯手強力通過「國會擴權」相關法案,引發憲政爭議。總統賴清德周一(6/24)宣布,依據《憲法》規定完成簽署、也將在同日公布法案。賴總統強調,他反對的是國會擴權而非國會改革,這次聲請釋憲,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此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賴總統說,《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無論釋憲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也希望社會大眾都能支持。至於是否會在釋憲結果出爐前,赴立法院國情報告?賴總統強調,既然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涉及違憲,他也已提出釋憲,還是應等到釋憲結果後再做決定。他呼籲在野黨應尊重憲法嚴肅性 ,在大法官還沒有做出釋憲結果之前,「不宜貿然採取行動」。與會律師洪偉勝補充表示,會在提出本案申請的同時,請憲法法庭能做適當暫時處分裁定,防止相關違憲法律所造成難以回復的公義侵害,以維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洪偉勝表示,若其他憲政機關有提起憲法訴訟情況,也會一併促請憲法法庭能併案審查,讓大家的意見都能夠一併交由憲法法庭參採。
日期:2024-06-24
「贊成原決議者62人,反對維持原決議者51人!」行政院對攸關國會職權修法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相關條文提出的覆議案,立法院於6月21日進行記名表決,在藍白聯手下,表決結果為立法院維持原決議,行政院覆議失敗。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提覆議失敗後,行政院長應接受,總統也應公布法律。行政院則表示,在法律公布施行後,將提出釋憲,代表未來攸關國會職權修法的戰線將進入延長賽,將到憲法法庭的戰場。
日期:202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