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委質詢「不適當凝視」是否構成為性騷擾的標準為何?建議勞動部應該列舉明確案例,讓大家有規可循。勞動部長回應表示應以「被害者感受」為主,並以被害者並綜合判斷,日後將有更多宣導資料,並用淺顯的文字訂定指導手冊,提供各界參考。到底什麼是「不適當的凝視」?老闆、主管或同事用眼神緊盯女性同仁的胸部,是否構成職場性騷擾?是否需要舉證證明?成為爭議話題。
日期:2024-04-01
「聽說去年修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大部分條文將在2024年3月8日婦女節施行,請問有哪些重點?」一位電子業人資長傳訊息問我上述問題。
日期:2024-03-08
「我的老闆會用眼神緊盯我的胸部,這是不是職場性騷擾?」民國105年間,一家小型企業女性業務助理A小姐到縣政府投訴她的男性老闆B先生涉嫌對她職場性騷擾。「不適當的凝視」會構成性騷擾?
日期:2024-01-30
台灣Metoo浪潮越滾越大,短短一周不到,從黨工到立委甚至縣長、民運人士,已經爆出超過10起以上性騷擾事件。事實上不只政壇,職場的性騷擾也是讓不少人敢怒不敢言,往往都是有人挺身跳出來指控後、才能鼓起勇氣也站出來。今周刊整理近年知名人士遇到性騷擾,以及近日政壇等案件,讓民眾了解遇到甚麼樣的情況,就是性騷擾、該怎麼做,讓律師告訴你。
日期:2023-06-06
「性騷擾事件連環報,請問我們公司必須做好哪些事情,才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一位上市公司人資長看了最近的新聞,略顯緊張地私訊我。發生在職場上的性騷擾事件,受害者除了向加害人依性騷擾防治法追究個人責任外,受害者的雇主還必須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負起雇主責任。
日期:2023-06-06
職場性騷擾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據勞動部調查,2022年約有20萬人在職場受到性騷擾,其中約14萬人為女性、6萬人為男性,但分別只有3萬及9500人提出申訴;而未提出申訴的主因皆為「當開玩笑,不予理會」。律師陳孟秀在臉書分享過去承接案件經驗,發現遇到性騷擾事件的當事人都有個共通點是「自責」;她也呼籲若遇到性騷擾,可以採取3種措施自保。
日期:2023-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