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燒了半個月的#Me too,似乎還沒有要停歇的意思,究竟遇到性騷擾該怎麼求助跟蒐證?主持人夏韻芬在節目「理財生活通」,請律師賴芳玉來談所有人都該懂的「性騷擾」議題。賴芳玉說,性騷擾、性騷擾怎麼認定?其實這是一種「孤證」,很難在有別人的狀況下搜集事發的經過,那被害人要採取法律行動完全沒有勝率嗎?「這就要看如何下手自行蒐證」!
日期:2023-06-20
「最近公司有女同事來申訴被主管性騷擾,主管跟她說話時都色瞇瞇地盯著她的胸部,遞送文件時也會有意無意地碰到手部,但我請同仁去問了被申訴的主管,他說根本沒有這件事情,是主管把申訴人的考績打得比較差,申訴人心生不滿的報復行為,雙方各有說詞,公司又不是司法機關,無從認定誰說的才是事實,於是跟申訴人說是不是有誤會,後來她憤而離職,沒多久就對主管提出告訴,我想說那就靜待司法調查,沒想到申訴人又去勞動局檢舉本公司未盡職場性騷擾防治責任,我們公司被認定違法,被裁罰10萬元,然後公司名稱及董事長姓名還被公告在勞動局官網,老闆氣炸了,我該怎麼辦?」一家歷史悠久的傳產集團人資長氣急敗壞地在電話中跟我抱怨。
日期:2023-06-15
MeToo風暴席捲全台,行政院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性平三法」修法,將在立法院臨時會討論,民間團體關注軍中的性平問題,要求軍方完善機制。
日期:2023-06-15
「性騷擾事件連環報,請問我們公司必須做好哪些事情,才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一位上市公司人資長看了最近的新聞,略顯緊張地私訊我。發生在職場上的性騷擾事件,受害者除了向加害人依性騷擾防治法追究個人責任外,受害者的雇主還必須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負起雇主責任。
日期:2023-06-06
職場性騷擾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據勞動部調查,2022年約有20萬人在職場受到性騷擾,其中約14萬人為女性、6萬人為男性,但分別只有3萬及9500人提出申訴;而未提出申訴的主因皆為「當開玩笑,不予理會」。律師陳孟秀在臉書分享過去承接案件經驗,發現遇到性騷擾事件的當事人都有個共通點是「自責」;她也呼籲若遇到性騷擾,可以採取3種措施自保。
日期:2023-06-04
以勞動法觀點而言,若勞工在職場上或執行職務期間遭受性騷擾,除了對行為人追究責任外,雇主也有相關法律責任。
日期: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