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總統府秘書長及國安會秘書長的民進黨大老邱義仁認為,中國對台灣的法律戰手法愈來愈細膩,目的除了反制美國對台灣的支持,也有從俄烏戰爭獲得的教訓。以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為例,俄方始終稱之為「特別軍事行動」,儘管這明白就是赤裸裸的武力侵略。邱義仁指出,從中國近期在國際社會上的一連串動作,以及其海警船經常逗留我方領海之外來看,北京都在營造一種國際氣氛,就是哪一天真的武力侵台時,就可以宣稱這是中國內部事務,因此排除國際社會介入的可能性,國人對此不可不慎。
日期:2024-07-16
聯強(2347)股價從高點回跌近2成,超豐(2441)今年股價水波不興。但是,股價表現黯淡,不代表業績就不好。當我們所追蹤的公司,如果出現,「業績表現很不錯、股價卻讓人失望」時,往往就是投資的契機。
日期:2024-07-15
工商協進會周五(7/12)召開會員大會,並邀請和碩科技董事長童子賢以「產業發展與世界局勢」為題進行專講。近期,核三廠1號機即將在月底停機,時常「挺核」的童子賢,同時出任「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會如何和同時出席的閣揆卓榮泰互動,受到關注。卓榮泰說明,各國都在發展新核能,對於新能源抱持任何可能。只是,預計7月27日停機的核三廠1號機勢在必行。他強調,即便核管法修法完成,核電廠仍需要經過安檢才能研議,換句話說,2030年前核三廠都無法發電。童子賢也解釋,他並非「擁核派」,近期言論僅是針對安穩營運40年的核電廠,如今即將退役「感到可惜」。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吳東亮也表示,能源策略和方向尚未整體研究前,核電廠停機有點可惜。
日期:2024-07-15
有讀者問,「買菜」,英文可不可以用"buy vegetables"?今天一起來看看買菜的英文怎麼說,也談談vegetable這個字。中文說的「買菜」,並不是買蔬菜,就好比「做菜」也不是料理蔬菜。「菜」只是一種籠統的食物概念,「買菜」包括了買各種食材,包括肉類、調味品等。要聽起來自然一點,可以用grocery這個字。Grocery store 是雜貨店,但並不是我們熟悉的那種巷口雜貨店,它比較是賣蔬果或罐頭食品為主,最早之前叫做green grocery,賣的大部份是蔬菜、水果,和一些罐頭食品。Grocery指的是grocery store裡賣的東西。所以「買菜」怎麼說呢?
日期:2024-07-15
市場觀察家表示,在美國前總統川普遇刺後,交易員最初將湧入避險資產,並重新評估與他的候選資格最相關的交易。
日期:2024-07-14
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國時間週六(7/13)在賓州巴特勒(Butler)舉行的造勢大會上,遭到槍擊險遭爆頭,川普無生命危險,但造成現場觀眾1死2重傷。根據外媒NBC報導,槍手埋伏在造勢活動會場以外的地點,在特勤局設立的維安範圍以外,也就代表槍手並未接受安檢及槍支探測儀檢查,槍手也在犯案後被擊斃。CNN引述一名資深行政官員表示,白宮對於川普造勢遭遇槍擊的反應相當「震驚」,描述「真的太可怕了」,並補充當局力求「反應迅速、嚴肅以對」。同時重申「這絕不應該發生、於理不容」。在場民眾目睹一切發生過程,心有餘悸表示距離造勢舞台僅距離6排,川普當時正揮舞雙手,向支持者解釋投影幕上的圖表,也因為川普轉頭看了其中一張圖表,讓子彈只穿過耳朵,「如果當時沒有這麼做,子彈就會擊中他的頭部」。《紐約郵報》拍下現場照片,明顯看到子彈射向川普的瞬間,當時川普突然往左方轉頭。川普遭槍擊震驚國際,然而,川普本人長期支持擁槍權,今年5月出席全國步槍協會(NRA)活動時,不僅自稱「擁槍者在白宮裡的最好朋友」,還承諾廢除拜登政府的槍械禁令。
日期:2024-07-14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28歲警員黃瑋震,今(13)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有多項前科的25歲男子黃國維駕駛賓士車高速迎面對撞,傷重不治殉職,派出所同仁下午在駐地前列隊送別,當所有人喊完「任務結束,瑋震一路好走!」天空突然下起滂沱大雨,彷彿老天也不捨這條年輕生命的離開。
日期:2024-07-13
紐約時報引述多名消息人士指出,美國太空探索科技公司(@@@SpaceX@@@)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積極放眼火星,除了已指示員工深入研究火星城市的設計和細節外,甚至自願捐獻精子,以協助發展火星人口。
日期:2024-07-13
珍煮丹為了彌補標示不實錯誤,推出致歉優惠「姍姍紅茶拿鐵買1送1」今天7/13開跑了,連續3天限時優惠,每人不限購買杯數,各門市售完為止。
日期:2024-07-13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