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邁入11月,許多攸關民眾荷包的新制也隨之到來,包括國道客運、台電價格齊漲,微型電動二輪車沒掛牌將處以罰鍰,高雄捷運取消85折優惠優惠等;針對11月新制,《今周刊》整理以下懶人包供讀者參考。
日期:2024-11-01
台北市1名15歲少年上週四(10/17)無照駕車,「油門當煞車」失控撞進小吃店釀3死2傷,3個家庭也因此破碎。這名闖禍的少年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週五(10/18)訊問後裁定收容,並解送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死者家屬也對少年提出過失致死告訴。外公返國後到案說明,他說自己把鑰匙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把鑰匙拿走,外孫都沒有跟他說,外公也說「會向死者家屬道歉。」他的父親日前現身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對此,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小孩成年之前,父母負連帶責任」,強調「要好好教啊!」,另外,車主為少年外公,也將通知到案,依過失致死罪函送士林地檢。靖娟基金會則認為,無照駕駛肇事逐年攀升,台灣對無照法令罰則過輕,「代價不痛不癢」,近5年無照駕駛涉入交通事故案件每年平均4萬起以上,造成約7萬人死傷,且案件量成長幅度高達約22%,顯示我國無照駕駛違規事故的嚴重惡化。
日期:2024-10-21
國泰金控旗下子公司致力打造公平待客的友善金融環境,陪伴客戶前行,金管會日前公布113年公平待客原則評核結果,國泰人壽、國泰產險雙雙榮獲公平待客評核排行前25%業者。其中,國泰人壽更領先業界連續六年蟬聯評鑑績優,展現全方位守護民眾身、心、財的公平待客文化;而國泰產險則以貼近客戶的多元創新服務,並積極針對年輕族群、高齡族群、身心障礙推出一系列公平待客服務,獲得主管機關肯定。
日期:2024-07-11
交通部在道路安全與司機生計間搖擺不定,一年內又端出新法,讓去年違規記點新制「回到原點」。為何專家學者認為,違規記點不該退縮?記點制又能如何幫助改善交通安全?
日期:2024-04-30
寶林食品中毒案釀二死,其「產品責任保險」卻早在去年十月失效,無法理賠受害者。該案讓衛福部正視稽查量能不足的問題,但在執法實務上,究竟該如何落實?
日期:2024-04-24
阿強這天夜裡與朋友花天酒地後返家,踉踉蹌蹌地下了計程車,忽然胃裡一陣翻湧,就在巷口靠著電線桿狂吐起來。血汗勞工大雄又被慣老闆小夫要求加班到深夜,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他,加班費僅有一瓶人參精;剛離開公司的大雄,趁著深夜馬路淨空高速行駛,並抄捷徑經過高級住宅區,想盡快回到尚有20年房貸待繳的甜蜜的家。不幸的是大雄既近視又疲倦,根本沒注意到巷口的人影,以致於車身輕輕擦過阿強而晃動時,甚至未曾想到要下車察看,還以為又輾過一個路面窟窿,大罵這些年稅金都白繳了。想不到原本就醉得神智不清的阿強,被大雄的飛車這麼一拉一拽,竟再也無法維持平衡,狠狠栽進那堆嘔吐物裡,不僅跌歪了鼻樑,掌心也劃出一道血淋淋的口子。阿強從劇痛中驚醒過來,對自己所陷入的窘況無法置信,驕縱如他,不禁流下屈辱的兩行眼淚……事出突然, 阿強根本來不及記下對方的車號, 警方雖到場處理,但時值深夜,沒有人目睹事發經過,因此向阿強表示還要調閱路口監視器,以便進一步追查肇事車輛及駕駛的身分。闊少阿強哪裡吞的下這口氣,摀著鼻子在派出所拍桌大嚷:「連我爸爸都沒有打過我!他好大的膽,竟然敢撞本少爺?我一定要告死他!等著瞧,我家的律師會告得他到下輩子都賠不完!」然而,在查出闖禍的駕駛是誰之前,阿強根本找不到對象索賠;他也不知道車號,更無法向那輛車投保強制責任險的保險公司請求醫療費。阿強不禁存疑,如果警察遲遲查不出肇事者身分,難道就只能自認倒楣了嗎?
日期:2024-01-10
「為什麼現在53元的新產(2850),比4年前38元的新產便宜!」這是一個很有趣、也很重要的命題。弄懂這個命題的玄機,有助於克服我們投資「成長型價值股」的迷思喔。編按:原文發表於2023/6/9,今天(2023/10/12)新產股價再度創了歷史新高。能夠不被股票當前的價格所迷惑,看穿它背後所蘊含的潛力,才能幫助我們挑選到真正優良的股票。
日期:2023-10-12
今周刊編按:被網路稱為「德東飆車王」的簡姓男子,2022年3月在天母士東路開車超速撞死1名謝姓婦人並造成2名高中生重傷,簡男否認犯罪稱「行人突然衝出來」週四(9/21)依過失致死罪,遭判處4年徒刑,仍可上訴。對此,死者謝姓婦人的女兒朱女表示,得知肇事者被判4年有期徒刑,長久以來緊繃的心情稍稍緩解,「感激、安心、遺憾、難過、失落交雜其中」,肇事者態度囂張狂妄、顛倒黑白,感謝法官們、檢察官、律師多次為她伸張、安慰她。這是大家極盡全力為受害家屬爭取來的,她非常感激。朱女表示,2名高中生的未來完全改變,自己則失去唯一的家人,這樣的痛是完全不能治癒;但「這個判決就像是止痛藥,讓我們不再這麼痛」,感謝法官、檢察官伸張正義。
日期:2023-09-21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2019年騎乘機車搭載梁姓少女(17歲),途中因未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與林姓駕駛的貨車發生追撞事故,梁女重傷不治。梁母傷心欲絕,向陳、林2人求償360萬元,其中以217萬元作為撫養費。台中地院經審理,審酌梁母於大立光任職,年薪百萬,應無需撫養,最終判賠林、梁二人105萬元。
日期:202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