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集團前資深副總經理廖萬城、前經理鄧志賢辦業務收回扣,遭鴻海提民事求償訴訟;鴻海指控,廖、鄧與大陸廠商負責人郝緒光損害公司利益,台北地院審理,判決3人須連帶給付鴻海日幣1億8374萬5296元、人民幣34萬元。可上訴。
日期: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