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一位久未見面的好友餐敘,這位好友從頂尖的財金研究所畢業,短暫在金融機構任職後,便自行創業,產業跨足食品、美容、影視、國際貿易、系統開發……堪稱是創業界的斜槓達人,積累了頗為可觀的財富。餐敘過程中,這位好友突然問我:「從K線圖有沒有辦法找出風險小、不用盯盤、有機會翻倍的股票?」我心想:「好傢伙,連買股票都盡想挑軟柿子吃,真是個犀利的創業家啊!」
日期:2023-03-29
房地合一稅有自住優惠,自住滿6年,可有400萬免稅額,還有10%優惠稅率。一位民眾買了新房,自已住在舊屋,把子女戶籍遷到新房,以為子女住滿6年,到時出售就可採用優惠稅率,但最近要轉售才發現根本不適用。
日期:2023-03-25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
又有一個朋友想要退休了,她今年52歲,勞保的投保年資已經30年,想退休的原因是現在的公司要數位轉型,她自我檢視了一番,覺得在數位這一塊領域遠遠輸給現在的年輕同事,她覺得未來公司轉型後,自己對公司來說已經沒有太多「利用價值」,而且她在這家公司已經任職30年,於是才想乾脆申請退休。
日期:2023-03-23
1名前往日本遊玩的旅客,購買1盒10顆半熟蛋回台,從松山機場入境時被海關查獲,被罰3萬元。檢疫單位說,日本是禽流感疫區,日本蛋類不能輸入,但通融旅客申報攜帶全熟的蛋入境。當事人因未申報受罰,且因非全熟的蛋,所以要銷毀。
日期:2023-03-23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初期,各國政府爭搶疫苗的狀況,讓台灣對自製疫苗的重視度也加倍提升。今年一月,國光生技的腸病毒疫苗完成取證上市,這支國產疫苗如何熬過多年開發歷程?
日期:2023-03-22
民眾都關心自身退休權益,規劃退休生活也已成趨勢,其中勞工退休後以勞保老年給付為最常見的保障。近期卻有一名男子以最高薪資級距繳交勞保費24年,只差半年滿55歲,沒想到他因病猝逝,家屬原以為可以拿到勞保給付,但勞保局說依規定拒賠,讓家屬無法接受。實際上根據勞保局請領勞保年金規定,要請領一次老年給付有兩項條件:一是年滿50歲、投保年資滿25年,二是年滿55歲、投保年資滿15年。勞保局桃園辦事處則回應,請領勞保年金須符合勞保條例58條規定,申請給付「要符合年滿50歲、投保年資25年」,或是「年滿55歲、投保年資15年以上」才可以。以該個案來說,他在52歲時離職退保,因病猝逝時也非加保期間,加上投保未滿25年、年齡未滿55歲,因此無法請領勞保金給付。
日期:2023-03-21
台大心理系畢業的作者吳東軒,擁有名校光環,理應握有人生勝利組的入場券,卻在確診罹患率只有4萬分之一的 NF2 (多發性神經纖維瘤第二型)後,從此踏上不同的人生道路。他所罹患的罕見疾病,會有大小腫瘤不停在體內生長,目前沒有根治方法。腫瘤長到哪,生命威脅就到哪,可能是癱瘓、失明、失去聽力,或是終身無法自理。「不正常的目標,就要用不正常的方法才能完成。因確診罕病而人生走上岔路的那一天,我加速完成了夢想:創業、結婚、買房。」過好人生本來就不容易,但如果有病的話,人生又會更難一點。確診後在又反覆又折磨的療程中,他歷經數次照30秒、吐3小時的放射治療;摘過1顆5公分的腦瘤;跟剛求婚的女友在手術前交待好幾次遺言……但同時,卻也領悟出自己到底該用怎樣的方式活著。
日期:2023-03-17
究竟應該從最重要的工作開始,還是先完成容易的工作?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教你讓自己能夠專注於工作的兩個具體方法。
日期:2023-03-16
編按:資深藝人顧寶明去年3月因心肺衰竭過世,離世將滿周年,近日卻傳出女兒狀告繼母的家族爭產糾紛。顧寶明生前共有三段婚姻,第一段婚姻育有一女,第二段婚姻則有一子,皆離婚收場。55歲時迎娶當時年僅22歲的第3任妻子陳燕青,比顧寶明的長女顧乃玠還小7歲,兩人膝下無子相伴20年。顧寶明往生後,留下約700萬元定存、200萬元活存、3檔股票以及數萬元人民幣,合計約1100萬。豈料過世後不到10天,全被第三任妻子移轉到自己名下,顧寶明長女認為繼母涉嫌侵占、偽造文書,一狀告到法院,繼母則堅持財產是夫妻共有,雙方因此對簿公堂。父親過世,繼母能繼承多少財產?繼承順位與比例又是多少?律師用以下這個案例為您解釋。
日期:20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