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節能減碳,財政部自2019年6月起,施行節能家電退稅,4年來已核定貨物稅稅額達141億元。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補助退稅再延長2年,一直到2025年6月14日。依貨物稅條例規定,購買符合能源效率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及新除濕機(下稱節能電器),可於發票或收據載明的購買日起6個月內,檢附相關資料向國稅局申請退還貨物稅,每台最高減徵2千元。
日期: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