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YouTuber「台南Josh」去年1月爆出遭前妻Amber家暴,兩人同年5月簽字離婚。台南Josh周四(5/25)在臉書透露,去法院調解時,調解委員卻不段以「「唉呀我也是律師啦,我們都知道家暴的條件很容易成立」、「夫妻吵架難免嘛,我也被我老婆打過啊」,種種言論讓他相當不舒服,氣到差點起身離開。此則貼文一出,受到各界關注,台大教授葉丙成也回應,「應該給他們看影片,才知道沒他們想的那麼簡單」。
日期:2023-05-26
嘉義水上鄉南鄉村一棟透天厝傳出重大命案,吳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涉嫌持刀殺害妻兒後輕生,造成3死1重傷,一家四口僅剩8歲小兒子在醫院送醫搶救。嘉義縣社會局表示,吳妻日前曾通報家暴,也曾派員前往訪視了解,但吳妻未申請保護令,縣府會協助處理後續事宜。讓人唏噓的是,吳男臉書滿滿都是和妻子甜蜜放閃的合照,最近一次還PO上一束紅玫瑰照片。然而對照吳妻最後一篇IG限動,竟是「你能不能放過我,放了我,痛到無法再癒合的傷口,傷了我還說捨不得」,彷彿透露求救訊號。社會局表示,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危機衝突,務必設法離開現場、迴避衝突,若是需要婚姻諮商或心理輔導,都可撥打113保護專線由專人協助,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日期:2023-04-21
逃避雖可恥,但有用?不管是進入職場,或是走入家庭後的生活,許多人會在身心痛苦、孤獨感甚至是生存壓力等因素夾擊下,心中不免地浮出一絲「如果能遠離這一切就好了」的想法,而這些有著相同感受的人不在少數,且不少人鐵了心選擇徹底「人間蒸發」。在日本,有一間提供「夜間搬家」特殊服務的事務所,為的就是協助有需求的民眾「消失」,從其他地方重新開始第二人生;據調查,日本一年約有10萬人有計畫性地「蒸發」,逃離身處的所有人事物。
日期:2023-04-06
無論是九二一大地震、北捷隨機殺人事件、普悠瑪火車出軌…經歷這些重大創傷後,有些人可能出現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也有人從中復原。如何從那些復原的人身上,提取生命韌性的因子,應用全新的復原力科學到個人生命中?
日期:2023-03-24
藝人小甜甜臉書貼文控訴遭丈夫家暴,士檢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小甜甜宋姓丈夫,家暴事件引人關切。嘉義縣社會局說,親密關係暴力是主要家暴類型。專研家暴、輔導家暴逾20多年的嘉義縣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林明傑提供練「三段法」思考,防家暴方法。
日期:2023-01-08
昨天(17日)上午8時許,一對夫妻在新北市淡水區水源街二段177巷的馬路上起爭執,夫情緒失控狠甩妻子4巴掌,整過程都被民眾用手機拍下,上傳Dcard淡江大學板。對此,新北市婦幼隊隊長林子翔呼籲,民眾循記三步驟,防止家暴情事繼續發生。
日期:2022-11-18
「小時候會擔心,自己的下一餐在哪裡?因為,爸媽其實不太關心我有沒有吃東西。」談及年幼時在原生家庭的遭遇,今年就讀高職二年級的Alva(化名),語氣平靜、沒太多情緒,用堅強的態度,抵禦兒時受暴經歷,造成的傷痛。
日期:2022-10-13
律師您好,想詢問父親在我們唸書時期就開始好賭,總共輸了大概有8-9千萬,賣房賣地,真的是散盡家財。後來媽媽因為要把他的債務分割,辦理離婚,中間已經有多次請我們小孩借貸,他自己還錢,但後來也是我們自己還,已經數不清幾次了。現在他在經營賭場也有10多年了,總之就是陸陸續續,欠錢找我們要錢,再保證下次不會了,我們已經聽到麻痹。因為他有糖尿病,身體不是很好,媽媽擔心他拖累孩子,都會帶他去看醫生(已經沒有婚姻關係)。對了,忘了說他也有一個小三,目前同居中,從年輕時候就外遇不斷,傷了媽媽的心。我也不懂,媽媽為什麼還是願意幫著他。我這次是想請教律師,我們能夠拋棄或是在法律上必須負責扶養最低金額是多少?包括他的就醫需求等等。他真的是我們家的夢魘。
日期:2022-07-29
醫院三十多年來,僅維持每一百床至少有一名社工人員的最低標準,加護、安寧等特殊病房還未納入計算。然而,隨著時代變化,醫務社工師的功能愈來愈多,應適度增加人力。
日期:2022-07-20
編按:台南市驚傳30多歲女子,疑似不滿丈夫長期暴力對待、又被出言恐嚇,忍無可忍下,拿事先準備好的熱水朝還在睡覺的丈夫潑灑,後持刀砍殺丈夫,最後送醫不治。其實夫妻兩人早在2015年、2020年就曾因為言語衝突通報,女子被捕後坦言,真的對丈夫是無法再忍下去,才會痛下毒手,而社會局也介入協助安置2歲兒子。社會局表示,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危機衝突,務必設法離開現場、迴避衝突,若是需要婚姻諮商或心理輔導,都可撥打113保護專線由專人協助,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1998年6月26日上路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台灣已經實行24周年。《家庭暴力防治法》簡稱家暴法,是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而制定的法令。立法起因於1993年的「鄧如雯殺夫案」。鄧如雯及身邊家人均長期承受來自於丈夫林阿棋的暴力虐待,鄧如雯15歲時即遭林阿棋多次強暴懷孕,在林多次暴力脅迫其家人及小孩後,被迫與林結婚。婚後鄧如雯曾因不堪毆打而離家,但又因林到其娘家大肆施暴及恐嚇全家,甚至揚言強姦鄧的妹妹後將其賣到妓女戶,使鄧如雯不得不返家。連鄧女與林男生下的兩個幼子也無法倖免,甚至遭林提起孩子投入洗衣機內啟動機器成傷。鄧如雯歷經7年的暴力凌虐,終在林又恐嚇殺鄧全家時,鄧為保護家人而趁趁林熟睡時,將林殺害。當時因為相關法令規定不足,使之求助無門,以致犯下此案。事件過後,引發社會討論,婦女權利團體亦開始催生家暴法的訂立。1998年6月,台灣全面實行民事保護令制度,是亞洲第一個實行家暴法的國家。(原文刊登於2019/7/30,更新時間為2022/6/16)
日期:202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