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
「媽媽」在家庭中,是「絕對」的存在。我們相信媽媽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孩子好、媽媽愛孩子勝過愛自己。然而現實中,並不是所有母親都完美無缺。面對母女關係造成的傷,即便我們覺得:「真的好痛苦!」也有苦難言。韓國資深心理師金善英認為,想要擁有更健康的母女關係,就必須學會當個不聽話的「壞女兒」。學會與媽媽保持適當的距離,不再接收她的負面情緒,努力守護自己,當妳能夠先理解自己的內在問題,放下內心的愧疚感,才能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成為一個真正成熟的大人。
日期:2023-03-15
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一旦家中長輩生病需要照料,許多孝順的晚輩都會考慮辭職回家照顧。但選擇離開職場,還回得去嗎?中間沒有工作與收入的狀態下,又能撐多久?如果兄弟姐妹願意在經濟上支援,他們的另一半又能否體諒呢?近來網路論壇Dcard出現一篇的發文,引發兩方不同意見,起因正是原PO小姑為照顧行動不便的公公,多年沒有工作,但公公過世後,小姑仍未到外謀職,年近50歲仍由哥哥支付生活開銷,讓原PO怒喊:「老公要養他妹妹一輩子?」
日期:2023-03-05
「一位任職台積電的張姓工程師,年薪高達400萬元,累積30年工作配股,資產高達1億餘元,但疑因壓力大、情緒控管不佳,為了愛車沾上鳥屎與太太爭吵並動粗,被妻子提告家暴,離婚後,法院判決妻子有權分得5,000萬元,不料張男竟將股票脫手到只剩12萬元,遭新竹地檢署依損害債權罪偵辦中。」(原文刊載於2019/2/11,更新時間為2023/2/25)
日期:2023-02-25
今天分享我爸媽身為軍公教卻淪為窮老族的真實血淚史,工作30年,近千萬身家也有終身俸,是如何被5種人慢慢挖空,最後變成窮老族,這5種人不是詐騙或犯罪,而是你我身邊常常會出現的人,而且通常都很殷勤、很關心你,有些還是有證照的專家,跟這些笑面虎來往,你的財庫就會一步步被搬空,排名越到後面的殺傷力越強,大家務必要遠離,千萬別步上我爸媽的後塵。
日期:2023-02-23
嗨!呂律師,我又上來了,我現在碰到一個掙扎的問題。我兒子在外工作7-8年了,因為他全靠自己,我們當父母也不會要求他要每個月匯錢回來,他當然也沒有主動匯過。現在他想結婚了,本來說好公證,現在又說要辦傳統儀式結婚。我們剛還完兩個小孩讀大學時給他們生活費所借的錢,還有房貸要還,我們夫妻所賺的錢都跟生活剛好打平,沒多餘的錢讓他辦婚禮跟聘金。我現在的煩惱是我該去借錢讓他辦婚禮,還是讓他自己去面對。我們所接觸的好像都是父母包辦,覺得不幫他,我們不配當父母,我現在處於擺爛的方式,他們一頭熱,我告訴兒子傳統要準備很久,花很多錢,要準備什麼什麼,等幾天他們冷靜下來,如果一樣堅持傳統,再來打算下一步,你覺得如何呢?
日期:2023-02-10
<編按>《今周刊》為您精選《紐約時報》最具價值的全球時事,人文、財經、科技、進步的新聞報導,給您最快速、最前瞻的國際視野。
日期:2023-02-09
女星隋棠與老公Tony謝遭樓下鄰居指控放任小孩在清晨、深夜製造噪音,飽受困擾之餘為此多次溝通,但情況都未改善,甚至隋棠還當面回:「你們就跟著早點起床囉!」,使得鄰居稱要看身心科,甚至報警提告,事件引發社會輿論。新聞發酵了一天,隋棠週二(2/7)晚間在臉書發文,長達1900字文來說明自己家與樓下鄰居間的往來狀況。(原文刊載於2023/2/7,更新時間為2023/2/8)
日期:2023-02-08
窮困最大的痛苦,是根本沒有選擇「要」或者「不要」的權利。擺在面前的只有一條路:不要。
日期:2023-02-06
上班天數多、工時長,成效必然好?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由非營利組織4 Day Week Global、英國劍橋大學、都柏林大學,以及美國波士頓學院共同合作的一項研究顯示,採取「周休3日」,不僅未對企業營運,造成負面影響,還有助帶動營收增加,員工身心狀態,也獲得明顯改善,且有高達97%的實驗參與者,希望繼續維持「周休3日」制度。
日期:2023-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