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看見明天
熱門: 台積電 兆豐金 股市 00929 航運股

家事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熱搜關鍵字:家事共有684項結果
生活消費

即視感超強!《人選之人》幕僚為黨務、選戰兩頭燒 黃健瑋:我也曾像陳家競,為了工作讓老婆很委屈

Netflix職人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上線後佳評如潮,男主角黃健瑋與跟現實中的老婆蔡亘晏(爆花)飾演夫妻,被觀眾讚嘆是一絕!黃健瑋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坦言,跟老婆一起拍戲滿過癮的,力誇她是比自己還有天份的演員,爆花去年以賣座電影《咒》爆紅,「她真的是非常好的演員,我本來就知道她那麼好!在所有人都知道她好之前,我就知道她的好!」

日期:2023-05-02

傳產

爆讓員工放無薪「圓夢假」?欣興:員工很多有陪家人的需求…勞動部:只要有「這動作」就違法

勞動部1日公布最新無薪假統計,與上一期相比,本週增加110家、861人。勞動部表示,雖然多為先前實施到期後與勞工續簽,並為小規模實施,但仍有一家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新增160人實施無薪假。同時,IC載板大廠欣興電子也遭員工爆料,要求員工放無薪的「圓夢假」、變相要求無薪休假。

日期:2023-05-02

情感關係

她84歲有失智症、沒子女,數千萬老本爆親信搬空!為何「遺囑公證」了還會撕破臉鬧上法庭?

國民黨前副祕書長、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因患失智症,法院根據她先前簽立的意定監護契約,裁定由李姓堂姪擔任監護人,貼身照顧李鍾桂數十年的秘書認為李姓堂姪照護地點、方式,不符合李鍾桂意願,已提抗告。

日期:2023-05-01

政治社會

張榮發遺產官司打了5年多,張國煒將入袋140億?高院二審為何認定遺囑是他親簽?

今周刊編按: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5年多前過世,遺囑將遺產全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張國煒接任總裁。外界估張國煒至少可繼承140億元,大房不滿,大房三子張國政提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但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遺囑為張榮發親簽且符合法定要件,判張國煒勝訴。張國政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週二(4/25)宣判。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若全案確定,張國煒將獲逾百億元遺產。

日期:2023-04-25

生活消費

下雨超潮濕,家事達人曝1物「便宜又能重複用」!除濕機2動作恐釀火災...睡覺到底能不能開?

台灣氣候潮濕,除濕機可以說是每個人家裡必備的家電之一。不過,在使用除濕機時,需特別注意勿犯2種NG行為,避免引起火災。此外,使用除濕機常常遇到3迷思:該放哪裡位置最佳、晚上睡覺能否用以及開除濕機時要放一杯水等等,有哪些使用事項需格外注意?

日期:2023-04-24

稅制

母親罹癌,大兒子不捨賣掉母嫁妝苦墊醫療費,打官司告二弟討扶養費卻敗訴「難道誰孝順誰倒楣?」

「所以,法官你的意思是誰孝順誰倒楣?」阿鎬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問。「那個……話不是這樣說的啦……」法官一臉尷尬的望向身為阿鎬律師的我,希望能幫忙說點什麼,但其實我也對阿鎬講過一模一樣的話。

日期:2023-04-23

政治社會

「懂英日語、打掃洗衣」,日台交流協會「這職位」月薪開2萬7…徵才內容挨轟粉專急下架

一份工作要求會英、日語溝通能力,再加上具備相關證照,起薪卻只開27K,如此真的合理嗎?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在周五(4/14)發出徵才資訊,公開招募「代表官邸職員」,洋洋灑灑列出諸多應徵條件,但月薪卻僅開不到3萬元,招募文一曝光立即引發許多人抨擊,直呼「要求這麼多,卻只開和基本薪資26400元差不多的薪水。」

日期:2023-04-14

政治社會

自己外遇、家暴配偶後想離婚「不准」,大法官判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離婚都能實現?婦團這麼說

今周刊編按:民法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提離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和2名出軌人夫質疑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3/24宣判,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限制有責配偶訴請離婚,原則上合憲,但重大事由時間持續過長導致個案過苛則牴觸憲法,須2年內修法。對此,法務部表示,對於憲法法庭判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原則合憲,法務部肯定憲法法庭維護憲法保障婚姻自由之用心。至於判決另認為個案過苛而部分違憲一事,法務部也予以尊重,並將依照判決意旨,自判決宣示日起2年內,積極研議妥為修法。至於婦團則認為,此事已爭議多年,對大法官釋憲角度不意外,符合國際人權準則,但希望配套須做足,要注意未來是否有人鑽漏洞,故意犯下民法第1052條來訴請離婚,如故意外遇、意圖殺害配偶等,不可放任有責配偶,一定要約束。

日期:2023-04-03

政治社會

企業典範 讓育兒族適時上工「顧麵包」 他們比政府先辦到 彈性育嬰假 這些公司帶頭做

在低薪、過勞、高房價的時代,生小孩變成台灣青年巨大的奢侈品。民團倡議的「彈性育嬰假」政府沒有動作,但有些企業已經率先提供。

日期:2023-03-29

情感關係

她辭鐵飯碗當全職主婦,婆婆竟跪求「成全」外遇夫…律師:離婚不是先提先贏,這方法「分走他一半財產」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