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違建林立,既是經濟社會的,也是文化的。早年的違建林立,容或有「貧無立錐之地」的經濟社會背景,基本上仍是人民守法的問題。由於守法觀念薄弱,不論違建或交通違規,社會上普遍以投機取巧、鑽法律漏洞者為有辦法,守法或老實人吃虧;且一旦違規犯法行為遭舉發,還常以「別人都可以,為什麼只抓我?」自辯而不服氣。其間,雖有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的問題,本質上仍是當事人欠缺守法的心態作祟:不問興蓋違建是否合法,眼中只見得自己的利益。尤有甚者,官方或因行政怠惰,或為關說文化的共犯結構,讓違建就地合法,更助長了投機取巧的心態,導致違建泛濫。
日期:2023-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