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女藝人大S(徐熙媛)今(22)日與中國富商丈夫汪小菲發布聯合聲明,決定和平解除婚姻關係,並已於近日辦理了相關手續。「汪小菲先生與徐熙媛女士有緣能夠相識相知,共同度過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時光。即使現在選擇分開,也非常感恩對方的付出。曾經,作為夫妻攜手前行,未來,兩人將以父母、朋友的身分愉快相處,也將繼續共同扶養孩子並給予孩子全部的愛與陪伴」。大S與汪小菲結婚十年,育有一雙兒女,2010年兩人在北京的派對上初次見面,即天雷勾動地火,僅見面4次就互許終身。婚後兩人因文化生活習慣等差異,婚變傳言不斷,如今證實婚姻關係正式畫下句點。 據悉大S已於11月初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家事庭遞狀訴請離婚,雙方將針對大S名下6億餘元豪宅,及汪小菲「S hotel」3.5億元資產等財產分配,以及一雙兒女日後相處模式等進行調解。熱戀時如膠似漆不分彼此,但離婚時可就得仔細清算了,對於離婚財產分配與孩子扶養費的問題,呂秋遠律師的建議如下。
日期:2021-11-22
起初玫雅對於買房的細節,其實沒有太大的想法,她想,「既然要結婚,這些小事好像就不需要太計較,而且現在不都是『夫妻財產共有』,最後要分,就是一人一半?」 只是這樣的天真,卻在一次閨蜜閒聊中被提醒,「人家不是說,只有婚後買房才算是共有?而且我聽同事說,為了有安全感,她和老公買房時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錢各出一半,房子也登記一人一半,誰也沒占誰便宜,最公平。」
日期:2021-11-19
夫妻法定財產制最重要的特色就是混合財產制,既不是分別財產制,也不是共同財產制,而是兼採兩者之長...
日期:2021-11-12
「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是嗎?」「好像不是喔!我聽說配偶繼承權跟子女是一樣的,應該是大家一起平分遺產才對吧!」大家覺得呢?你又是「聽說」什麼呢?
日期:2021-11-04
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要特別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近親的財產,也需併入遺產總額中課稅。日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丈夫在109年10月分別贈與妻子與女兒500萬元及200萬元,但不幸於今年7月逝世,這兩筆共700萬元的贈與是否需要列入遺產稅申報。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雖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是,由於該筆金額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依《民法》規定,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9-06
有位網友上網分享,自己在台積電的工程師朋友的悲慘故事。年薪百萬,但每天都忙到半夜才到家,到家也不得閒,還要安撫老婆,因為結婚快5年,婆媳關係不好,老婆不想生小孩,但婆婆想要小孩;另外,也因為老婆堅持要住在台北,進而買了台北的預售屋,為了配合老婆,工程師也賣了新竹的房子,每天都只能睡3至4小時開車通勤上班。
日期:2021-08-22
許多熱戀中、尚未結婚的情侶,可能會考慮一起購買一間「愛的小窩」,一同負擔房貸,也為未來的結婚計劃做打算,且加上近期房貸利率正處低檔,確實也是買房的好時機。但有律師提醒,有意置產的戀人在行動前,最好注意一些相關的法律眉角。
日期:2021-04-09
【案例故事】花媽有繼承人(1)韓總、(2)阿邁。花媽過世時有遺產200萬,但花媽在過世前2年,有贈與200萬給阿邁。花媽的遺產是400萬(200萬+200萬),還是只有過世時的200萬呢?花媽的債權人可以向阿邁跟韓總討多少錢呢?國稅局又是以400萬課遺產稅?還是以200萬課遺產稅?阿邁拿到的贈與200萬,要不要分給韓總呢?
日期:2020-10-15
律師您好,冒昧想請教您一些事。我的男朋友日前買了預售屋,頭期款由他自身負擔,他希望我也能共體時艱,無論金額多寡,能一同幫忙往後的房貸。
日期:2020-07-23
由於被不停的不停的問,現在我們一次把夫妻財產制的相關問題做總整理,希望重複的問題,大家賣擱問啊啦~首先要特別說明,以下的問答都是以夫妻沒有另行約定夫妻財產制,就是依法定財產制來計算財產的喔!
日期:20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