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無論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小孩教育方式,以及難解的姑媳問題。公公雖然年紀年過70,但目前仍可以建築業維生,我跟先生目前有四個嗷嗷待哺的小孩,目前階段則是幼稚園、國小。我們與公公住在一起,平常公公負責房租的部分,先生跟我負責小孩幼稚園學費、生活費、以及車子貸款。最近收到先生姐姐的簡訊,她質問我,為什麼到現在還在讓年邁70歲老人家付房租,甚至因為如此就認為我對公公很不好,也質問了先生說,為什麼沒有好好保護他自己的爸爸?我百思不得其解,因為嫁出去的女兒,難道就不用對自己的爸爸負責任,就把這樣的錯誤歸咎於也是在為了小孩、生活而打拼的媳婦?我想請問,今天這樣的媳婦犯了什麼錯誤?因為沒有幫忙繳房租,媳婦就變成了壞媳婦,先生變成了沒有好好保護爸爸的兒子,這是什麼樣的道德勒索?還是真的是問題都在媳婦身上,先生的薪水大多都是給太太繳納小朋友學費,小朋友補助則是給幫忙帶孩子的娘家媽媽。想好好傾聽律師您在這件事情上能夠帶給我一些啟發跟想法。
日期: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