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與陳芳芳在民國50年7月1日結婚,有張大明及張大昌二個兒子,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不論是不動產或是股票、現金等財產,大部分都是用張三的名義取得,但張三不幸在民國112年3月1日因病過世,配偶陳芳芳如何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省遺產稅?
日期:2023-10-05
最近接了幾件離婚案件,除了本身協助擔任見證人外,有不禁感嘆,雙方若有要轉移財產給對方的想法,可能要好好事先「規劃」,以免產生多餘的稅負成本。
日期: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