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共有型態有持分共有及公同共有等二種情形,持分共有可以處分自己的持分,如果是共同共有,就必需多一個程序,才能處分自己的土地了。
日期:2024-01-19
「在現今房價高漲的時代,許多想買房的年輕人會向父母請求支援,而不少父母也願意用自身財力幫助子女買房置產等,減輕子女生活負擔,但要小心特定情形會被視為「擬制贈與」,可能會被國稅局追繳贈與稅。」所謂「擬制贈與」,白話解釋就是「視同贈與」的意思,也就是說表面上以別的名目例如:資助他人購買財產或幫忙負擔債務等,但實際上是將個人的財產移轉給他人。
日期:2024-01-17
房地合一稅規定自住滿6年出售,就可享有10%優惠稅率,以及400萬免稅額。資深地政士表示,不少人沒注意到「自住」規定,以為只要持有6年,就有400萬免稅額,等了6年,結果白忙一場。
日期:2024-01-15
有4名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想說辦理拋棄繼承,將父親名下房子和遺產都留給母親養老,但律師蘇家宏提醒千萬別辦理拋棄繼承。原因是,如果子女都沒有生小孩,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可能會變成父母的兄弟姐妹,未來一半遺產反而落入親戚手中。
日期:2024-01-10
近期總統大選紛紛擾擾,有不動產公益信託的問題、101戶房屋稅節稅的爭議、以及農地違規使用當停車場的議題.....好不熱鬧。
日期:2024-01-04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離婚在2020年高達5萬1,680對,位居亞洲之冠,隨著時間的轉換,再婚的比例也不少,如果前次婚姻育有子女,這時後母和該子女之間,因為爸爸的再婚,兒女和後母成了姻親,當沒有利害關係時,可以「相敬如冰」,當爸爸去世後,遺產的分配,可就錙銖必較,分文不讓了。
日期:2023-12-25
近年來筆者處理不少關於遺產繼承、免除扶養義務......的案件,裡面都涉及到一個共同的事實,就是子女在父母親離婚後,就沒有再和沒有監護權(親權)的那一方見面了。而在若干年後,當這些親屬們,因為要處理一些法律問題,而必須再相見時,其中涉及的狀況,並不單只是「法律」就能處理好的。
日期:2023-12-19
當繼承發生時,繼承人間如果有共識,繼承的不動產可以登記為持分共有,如果對於繼承的不動產沒有共識,只能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因為沒有應有部分,未來出售時相對困難,只能透過多數決或是法院判決來處分不動產。但是,已經拋棄繼承權的孫女,竟然還可以繼承阿嬤遺產,最後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的訴訟,原因何在?
日期:2023-12-14
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計算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每年的12月31止,所以每年的12月底贈與稅的申報,總會如雪片般的飛向國稅局,讓地政士們賺到一個小紅包,好不熱鬧。
日期:2023-12-01
大部分的銀行都喜歡薪資固定,任職於百大企業或公務人員等這類收入明確的客戶。那如果買方是現金收入怎麼辦?例如:現在很流行的網拍、網購,或是市場擺地攤的,甚至是臉書直播主、優土伯實況主等,這時候就必須確認客戶的收入有沒有存到銀行裡?存進去後每個月有多少盈餘在戶頭?我遇過很多客戶喜歡膨風,講得很水氣(台語),一邊嘴歪臉斜,一邊用鄙夷的眼神跟我說:「我每個月收入都30幾、40萬左右,要貸款幾百萬應該沒難度吧?!」
日期: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