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聽到朋友分享一個案例,他本身是在金融業工作,在早上進公司的時候,看到一位年約50歲的女經理要辦理退休。因為他的先生也是金融業的高層,應該是因為錢賺夠了,不需要這麼辛苦工作了,所以選擇退休。幾天後才聽說,那位女經理似乎是因為負債太多才選擇退休。負債還退休不賺錢?
日期:2024-10-28
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的人生充滿波折,他曾3度積攢到上億元,卻也3度資產歸零。他自嘲:「我經歷百戰,已經是不老之身,也曾感覺自己的命為何這麼不好,但哭泣過後很快就站起來。」他從公共工程轉型為建商,近年專攻都更,目前有7個案建案正在興建,41個案子正在進行,「公司1年案量有百億,手中有2千億案量;連續10年,每年公司至少都能賺進一個股本。」他預計幾年後公司就會上市櫃。
日期:2024-08-12
財政部28日召集八大公股銀行針對新青安高風險戶清查,指示最快1周內完成人頭戶查核,清查後的數字將回報財政部,經行庫確認後就能啟動追回利息,重新審視核貸條件。
日期:2024-06-29
立委王世堅在立院質詢時,點名大型租賃公司利用低利息向38家銀行借錢,再轉做BNPL(先買後付)高利放貸,且相關資訊不透明、未詳細揭露資訊,導致很多年輕人、理財小白剛工作就欠了很多錢。甚至近期出現打騷擾電話向民眾詢問貸款需求,卻對利率、罰息等重要資訊含糊其辭,藉著檢討來真推銷,這根本就是「類詐騙高利貸」。金管會主委黃天牧週一(3/25)出席財委會時表示,無法替業者回籲是行銷還是為了遵循法規,但金管會要求借貸要明示利率及違約規定,他並向年輕人喊話,維持銀行信用是最重要的資產,希望在跟任何機構往來時,要評估還款以及借款目的。
日期:2024-03-25
新北市有名26歲女子,不僅終日在家「啃老」,還染上賭博惡習又常去酒店,甚至向地下錢莊借錢,父母總共替她還了724萬元,但她依然不知悔改,無奈之下決定向法院提起「由家分離」訴訟命女兒離家,獲新北地院判准,該名女子應遷出房屋,並把所有的物品全數搬出、騰空,未來也不得再將戶籍遷入該地址。什麼是「由家分離」呢?根據《民法》第1128條,「家長對於已成年之家屬,得令其由家分離。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日期:2024-03-21
呂律師您好,家人長年沈迷於地下期貨,六七年前爆發一次,已幫忙償還上百萬。最近又有債權人打電話來說有張本票已到期要求償還,才知道家人又積欠上百萬元,現在家人居住的老家由這位家人部份持分,她要求地契拿出來抵押,更甚至說要再去賭一筆大的,另外又是親情勒索。先生已經不打算幫忙,雖然已經不住在老家,但很怕債權人上門討債,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呢?是不是只要我們不亂簽名,不做擔保就可以保障自己了呢?
日期:2023-10-24
一個親戚在他人生旅程中曾有一段經歷,或許可以提供正處於逆境的朋友一些參考與激勵:
日期:2023-10-03
昨晚收到一位金融業的從業人員寫來的一封信,她當時除了寫信也傳了粉專私訊,確保沒有漏信。年輕人,20多歲而已,很有禮貌的一位女生,曾在給35歲前年輕人的一堂課上見過一次。「畢大您好,我剛有送出一封信,掏心掏肺請求解惑,非常謝謝您給我們這些讀者一個詢問的機會。」當時還在忙,於是先回覆她會盡快回覆,請不要擔心。
日期:2023-09-27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日期:2023-08-31
2024總統大選前竟爆發軍人共諜案,調檢調獲報,魯姓扯鈴教練自去年4年起,涉嫌透過散落於軍營附近的地下錢莊和當舖業者,接觸並吸收缺錢花用的士官兵加入組織,搜索軍事情報。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等搜索,並約談7名被告。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魯男等5人,而藝人郭書瑤的胞弟也驚爆涉案,訊後20萬元交保。對此,郭書瑤透過經紀人回應,「弟弟確實有被約談,是因為找工作時,不小心被捲入紛爭,昨晚前往配合調查,目前已經回家休息了!很抱歉打擾大家,日後弟弟也會全力配合調查」。
日期: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