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花蓮原住民婦人張玉真家族8人,以假裝罹患精神疾病為由,長期在醫療院所住院治療,10年來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5500多萬元保險理賠,另詐取938萬多元的健保住院給付,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將張婦等8人判決無罪,可上訴。據了解,張婦家人住院期間不僅常常請假外出吃喝玩樂,甚至跑去唱KTV、洗頭、花蓮鯉魚潭玩樂。保險公司察覺有異,恰好時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珮瑜到花蓮參加保險座談會,業者告知這起事件才曝光。根據臺北地方法院無罪8理由摘要如下:一、被告8人均經醫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且各醫院就住院均有其診斷標準及程序,日間病房更係以復健為目的,例如花蓮慈濟醫院日間病房需先由醫院精神科醫學部醫師於門診評估,需符合條件且有意願試行,經醫師開立日間病房試行單,由社工負責社會功能評估、心理師負責心理測驗全套及行為治療計劃、職能治療師負責評鑑,再經醫療團隊進行試行評估及收案討論,適合者始安排入住。二、起訴書主張被告8人係佯裝精神病,使醫師誤判而對其施以住院治療云云,但並未指稱被告主訴「持續憂鬱、缺乏動力、焦慮、失眠、有自殺念頭」等情形係虛偽不實,或有何虛偽及誇大之處,且遍觀全卷,均查無醫師指稱被告有施用詐術,致其誤信或誤判被告實際病情之證述,且依被告住院病歷、護理記錄記載,可知被告住院期間,確實分別有情緒低落、煩躁、幻聽、幻覺、自殺意念、自傷情形等,被告張玉真甚因擔心外出時情緒不穩而主動要求止痛藥及情緒穩定劑等情形,與其就診之主訴相符。三、至於被告住院期間向醫院請假外出,是依醫院請假規定,經醫師評估及開立醫囑、簽章,並填寫請假醫囑與護理衛教指導紀錄,辦理請假事宜,且依醫師於偵審中的證述,可知病患於住院期間是否請假頻繁、有無憂鬱症外顯症狀,與是否裝病並無必然關連,且因住院提供病患脫離壓力來源的環境,本可改善病患病症。日間病房屬復健治療,對病患穩定情緒、恢復社會職業功能等有所幫助。故不能以被告頻繁請假外出,或護理紀錄曾有被告情緒平穩、有笑容、表情愉悅等記載,即認被告實際上無其主訴之症狀,或逕認其就診時係裝病或誇大病情。四、起訴書雖主張被告張玉真曾被醫師要求辦理出院。但依醫師到院證述的內容,可知被告被要求辦理出院的原因,是因有院外他人會至病房找被告,且被告與他人間之私人糾紛,已不當影響日間病房之其他病患情緒及病房秩序所致,並非因醫師認被告自始無需住院治療,或認被告係裝病或誇大病情。五、本件雖有檢舉人檢舉被告張玉真等人裝病詐保,但依檢舉人的陳述,可知檢舉人並非專業醫療人員,其對於被告張玉真等人的實際病情,毫不知情,僅是因對「外表看起來好好的卻住院、住院就有錢領」感到懷疑及疑惑,希望員警介入調查,自不能因檢舉人的檢舉,逕認被告張玉真等人本案就診住院即為裝病詐保。六、被告楊閔庭雖曾提及「沒真的生病」,但衡情精神病患因缺乏病識感,不認為自己生病,也不認為自己需要接受治療等情,並非罕見,故縱然被告楊閔庭主觀上認為自己沒有生病,仍不影響其實際上經醫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並安排住院,依保險契約得請領保險之正當性。被告吳成發甚至經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鑑定其於日間病房住院有必要性,無法以門診取代;被告陳巧晴於本案後,仍再經醫師認有住院必要而安排急性病房住院治療,自無從逕認有裝病之情。七、被告張玉真等8人間固具有親屬關係且先後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療,但依醫師之證述,可知精神疾病因有家族遺傳因素,且有因同病相憐而結為夫妻之情,故精神病患家族中可能會有很多人罹患精神疾病就診治療情形。再者,依台灣精神醫學會的函文,可知並非所有憂鬱症患者都能治癒,有些長期憂鬱症患者,可能與藥物反應不佳有關,有些也與壓力、體質、社會支持、因應方法有關。因此,無從以被告張玉真等8人間具有親屬關係,即推認其等裝病詐保。八、綜上所述,檢察官所舉證據,無法證明被告張玉真等8人有詐欺之行為,自應為被告張玉真等8人無罪之諭知。
日期:2023-04-18
今天預約視訊諮詢的客戶,是來自高雄的一對母女。母親王媽媽已70餘歲,而女兒王小姐則是40歲上下。父親過世後,就是母女倆相依為命,互相照顧彼此。其實王小姐的兄弟姐妹,多達5個人,然而部分是父親前婚姻的孩子;另一部分則是母親和父親結婚前,在前婚姻生下的2個子女,但離婚後,礙於孩子父親家庭的因素,母親和這2個子女,多年來也沒怎麼聯絡了。
日期:2023-04-14
「兒子把房子賣掉,父母住超商」、「長孫把透天厝賣掉,阿嬤噴漆抗議」,近期兩起社會事件都引發民眾關注,無獨有偶事情都發生在台中。兩件事情會引發討論,就在於民眾討論父母老年到底該不該把財產過戶給子孫;不過俗話說家和萬事興,但只要遇到「錢」的問題,很多時候都會延伸出各種爭產的問題。
日期:2023-04-11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
「少年股神」又翻船?根據台灣證交所3/22公告,證券商申報投資人買加賣違約金額為1.32億元,買賣相抵後僅76萬元,但驚見長榮海運(2603)違約達3985.2萬元,申報券商為永豐證券鳳山分公司,據了解是隔日沖交易。
日期:2023-03-23
編按:資深藝人顧寶明去年3月因心肺衰竭過世,離世將滿周年,近日卻傳出女兒狀告繼母的家族爭產糾紛。顧寶明生前共有三段婚姻,第一段婚姻育有一女,第二段婚姻則有一子,皆離婚收場。55歲時迎娶當時年僅22歲的第3任妻子陳燕青,比顧寶明的長女顧乃玠還小7歲,兩人膝下無子相伴20年。顧寶明往生後,留下約700萬元定存、200萬元活存、3檔股票以及數萬元人民幣,合計約1100萬。豈料過世後不到10天,全被第三任妻子移轉到自己名下,顧寶明長女認為繼母涉嫌侵占、偽造文書,一狀告到法院,繼母則堅持財產是夫妻共有,雙方因此對簿公堂。父親過世,繼母能繼承多少財產?繼承順位與比例又是多少?律師用以下這個案例為您解釋。
日期:2023-03-15
今天預約視訊諮詢的客戶,是來自高雄的一對母女。母親王媽媽已70餘歲,而女兒王小姐則是40歲上下。父親過世後,就是母女倆相依為命,互相照顧彼此。
日期:2023-03-13
編按:過去25年,曺律師在法庭內外見過各式各樣的人──有脫出挫折的泥淖、帥氣地東山再起的人;有因為自負而從成功的頂端墜落、傾家蕩產的人;有惡意利用他人信任的人;有為了守護家人而不顧自身安危的人……他旁觀著各種人生,時而笑、時而哭、時而憤怒、時而感動,並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我們為了什麼而活?」「該與家人、同事、鄰居維繫怎樣的關係?」「該上哪兒找尋解決矛盾的方法?」「幸運的人生是什麼模樣?」本書包含曺律師執業生涯中的所見所聞和經歷,講述了比電視劇更戲劇性的人生故事,每一篇都是「生命與態度」的人生智慧,讓我們能省思過往的人際關係,明白未來想活在怎樣的關係中。
日期:2023-03-07
「一位任職台積電的張姓工程師,年薪高達400萬元,累積30年工作配股,資產高達1億餘元,但疑因壓力大、情緒控管不佳,為了愛車沾上鳥屎與太太爭吵並動粗,被妻子提告家暴,離婚後,法院判決妻子有權分得5,000萬元,不料張男竟將股票脫手到只剩12萬元,遭新竹地檢署依損害債權罪偵辦中。」(原文刊載於2019/2/11,更新時間為2023/2/25)
日期:2023-02-25
今周刊編按:台中知名酒商「國泰洋酒」遭檢舉勾結金錢豹等11家酒店逃漏稅,逃漏稅高達19億餘元,公司董事長劉榮祺等4人羈押,劉也認罪,檢方周三(2/15)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以1億元天價交保,並繳回犯罪所得約8000萬元,台中地院也於周四(2/16)裁定裁定准予停止羈押。據了解,劉的親友在短短不到5小時就籌足1億元,而國泰洋酒事後也發聲明稿,坦承逃漏稅等錯誤,強調會配合檢調調查,尊重司法,向社會大眾致歉。
日期:202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