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要不要留遺產給孩子,清朝掃除鴉片的大臣林則徐說過一段很有名的話:「小孩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若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日期:2021-06-19
王先生花2,000萬買了一間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1,220萬,他之後又把該房子送給兒子,扣掉免稅額220萬,應申報贈與淨額為1,000萬,贈與稅10%為100萬。另一位李先生花2,000萬買了一間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1,220萬,但他把房子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同樣扣掉免稅額220萬,應申報贈與淨額1,000萬,贈與稅10%為100萬。
日期:2021-06-03
現今房價高漲,年輕人很難自力買下一間新屋,買房往往要靠父母或長輩資助,常見的方式有四種:(1)父母直接贈與不動產給子女、(2)父母贈與現金給子女購買不動產、(3)父母出售不動產給子女、(4)父母替子女購買不動產。其各有利弊,應視個案評估。但要提醒讀者的是,節稅規劃不應短視近利,因小失大。
日期:2021-04-29
2020年是資本市場的熱鬧1年,「大鱷們」挾重金四處出沒尋找獵物,從大同、東林、永大到友訊,經營權均見變天。
日期:2021-03-24
2020年是資本市場的熱鬧1年,「大鱷們」挾重金四處出沒尋找獵物,從大同、東林、永大到友訊,經營權均見變天。
日期:2021-03-24
2018年,《公司法》修法,納入強化股東權益的「大同條款」。2019年,「股東行動主義」開始成為台灣資本市場新風潮。2020年10月21日,大同經營權變天。隔日證交所立即發函大同,質疑公司過去的部分費用異常飆高;大同新團隊主動擴大查核,坦言「發現重大疏失」、「恐已涉及相關法律責任」。除了「新團隊揭發過去隱藏亂象」之外,在股東行動主義風起雲湧的這1年,公司小股東、內部員工對經營者的監督行動愈趨積極,本刊亦陸續接獲相關檢舉投訴⋯⋯。從大同的調查,以及我們對一封封檢舉信的查證,過往未被看見的公司治理荒謬亂象,開始陸續現形。這不是翻舊帳!這些被傷害的股東權益應該被平復,至少,接受法律調查。裡面怪奇甚至荒謬的情節、招式,過去未被看見,現在應該被掀開,接受更透明的檢視、討論,以及制度補強。公司治理的進步,是從正視每一家公司治理的痕跡開始。
日期:2021-03-24
致富是一回事。守財卻是另一回事。如果我必須用幾個字來總結成功的理財法,那就是「活下去」。
日期:2021-03-16
在打官司的過程中,孩子主張的是:「父親在贈與名下財產給繼母的時候,已經是失智確診,因此他的認知判斷能力已經不足,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的過戶給妻子!」
日期:2021-03-11
有的親朋好友會教你如果贈與金額或價值超過220萬元(編按:111年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可以分次分批逐年贈與,將每一年的贈與總額控制在220萬元內,就可以避免被課徵贈與稅。原則上沒有錯,但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的話,地政士這張牌就顯得沒有價值了...。
日期: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