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上網吃到飽相當方便,已是許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不過,若網路用量達到數百「GB」甚至「TB等級」的人要注意了!中華電信近日調整門號合約同意書,若網路流量使用過大,使用者將有可能被限制熱點分享、被收取超量費用,新版合約同意書預計20日起啟用。
日期:2019-11-19
「救到底」與「好好走」之間,我們永遠都在嘗試著平衡、尊重生命、不輕言放棄,做出對生命最好的決定與努力。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引起更多人對於「急救」、「插管」、「放棄急救」等名詞的反思。
日期:2019-11-07
別再讓台灣繼續培養出下一代爸寶、媽寶!今(10/31)天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於立法院召開「民法成年年齡門檻應否調降」公聽會,據統計指出,台灣約有57.8萬名青少年介於18至20歲的年齡,由於《民法》認為20歲為成年年齡,使得近幾年多有下修民法的浪潮出現;值得參照的是,鄰近的日本在民國107年降低成年年齡,關鍵理由與目的,即是「促使年輕人能儘早自立」。
日期:2019-10-31
位在板橋新埔捷運站旁的近千坪重建案,是全國第一個通過的危老案,審查只花了12天、費時兩年整合拆屋,開啟業界危老重建的先河。
日期:2019-10-31
錢大元看著手上這張依民國100年1月26日,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新修規定,錢家祖孫已成年的人,三代十八個人共同簽署的「放棄急救同意書(DNR)」心中百感交集。
日期:2019-10-28
「現在的香港人,正在用肉身告訴台灣,獨裁的中國不可信任;而過去,也有許多前輩,承擔生命的危險,甚至犧牲的可能,為今日的台大、今日的台灣打開了民主自由的空間。」台大新生書院的開學典禮當中,一個清瘦身材的大男孩站在講臺上,不疾不徐地吐露出這段論述。他是台大學生會會長凃峻清,一席引述香港反送中的致詞,讓他一炮而紅。勇於發聲的他,不只打算用說的,凃峻清還要用行動,替青年世代找回那消失的公民權。
日期:2019-10-18
從辦手機、辦學貸、開銀行帳戶、保旅遊平安險,這些現實生活中最簡單不過的日常瑣事,20歲以下的年輕人卻什麼都不能做,都得要通過父母同意、同行才能做!這看似荒謬,卻是90年前就訂定的《民法》所規範的。事實上,台灣《民法》以20歲作為成年的規定,早已不合時宜,甚至在法規的潛移默化當中,讓台灣青年慢慢成了「媽寶」!
日期:2019-10-15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議題,近日在網路上引發熱議,一波波必須負起完全刑事責任的18-20歲青少年發出不平之鳴,呼籲立法院本會期修改民法,成年人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還給青少年權責相符的公民權利,避免出現「18歲能組成家庭,卻不能組織社團,也不能申請新創補助」的狀況。
日期:2019-10-10
日前臺大學生會長凃峻清於國發會的公共政策路參與平台提案,主張下修《民法》成年人為18歲,還權於青年的行動。臺大學生會更進一步以團體名義於臺大學生會的粉專貼文呼籲大家支持下修《民法》成年人為18歲,還權於青少年。
日期:2019-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