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前理財專員周勵宏盜用6名VIP客戶3.5億元存款來彌補投資虧損,並住豪宅、開名車、到酒店尋歡,一審判刑10年6月,二審改判12年4月徒刑,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依違反銀行法背信罪判周1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日期: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