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與哈里遜福特演出《六天七夜》的53歲好萊塢女星安海契(Anne Heche),8/6驚傳在洛杉磯發生嚴重車禍,車輛當場起火、送醫搶救6天後狀況仍不佳。據《每日郵報》報導,安海契家屬在美國時間12日決定拔除維生系統,依照心願捐出身上可用器官。家屬在聲明中表示:「今天我們失去了最開朗、善良和快樂的靈魂,我們慈愛的母親和忠實的朋友。」(原文刊載於2021/12/6,更新時間為2022/8/13)
日期:2022-08-13
藝人林志穎7/22駕駛特斯拉電動車,不幸失控意外撞上分隔島起火,目前無生命危險,但家屬低調表示下週一(7/25)再對外說明林志穎病況。一名母親便對兒子機會教育,如果母子也不幸開車發生意外,要兒子趕快離開「不要管媽媽」;沒想到兒子瞬間淚崩,脱口一句話讓她超揪心,覺得「被他死黏著失去自由的辛苦都值得了」。
日期:2022-07-23
藝人林志穎與 6 歲兒子 22 日在桃園蘆竹區發生自撞意外,特斯拉電動車起火燃燒,兩人一度卡在車上,所幸被路人及時救出,目前父子皆無生命危險,弟弟林志鑫今( 23 )日也出面發聲,透露哥哥病況,預計兩天後將再對外說明。此事件除了在台灣引起討論,在中國也掀起關注,大批中國網友要求中國特斯拉官方微博給個說法。
日期:2022-07-23
(20220624編按更新:香港已故巨星「肥肥」沈殿霞的女兒、歌手鄭欣宜,5月30日年滿35歲,按照母親遺囑,繼承6000萬港幣(約2.3億台幣)遺產。鄭欣宜不負母親生前期望,成為一名實力派歌手,6月一連在香港紅勘體育館舉辦3場演唱會,門票均售鑿,父親鄭少秋也在台下捧場。生日當天,鄭欣宜在社群媒體上感謝大家的祝福「今天35歲lu~ 祝自己和我愛我的人都身體健康、天天都有值得開心的事情發生。」近日鄭欣宜也在個人YouTube頻道分享「生日當天」的紀錄,意外曝光她的小豪宅,低調雅緻,如今鄭欣宜有房有事業,實現14年前許下的承諾,成為爭氣又有用的人。本文原刊於2021-08-23。)
日期:2022-06-24
應該是休診時段的正午,只見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底病變尖端治療中心候診間裡,至少還有20多位遠道而來、掛了門診的患者願意等候,陳珊霓主任匆匆扒了幾口已冷的飯盒,視病如親的她對護理人員說:「可以準備繼續叫號了!」
日期:2022-06-02
全國新冠肺炎中重症病患已突破五千人,為保存大醫院醫療量能,雙北醫師公會號召基層診所醫師,扛起社區醫療重擔,在疫情肆虐下成為民眾眼中的安定力量。
日期:2022-06-01
昨天(5/12)是國際護師節,長庚護理之家的護理督導邱綉玲,自護專畢業後即投入護理工作,職涯迄今已逾32年,奉獻於長期照護領域已7年多,帶領護理之家獲得醫策會醫療品質系統類「卓越社區機構」獎、國家醫療品質獎主題類「社區醫療照護金獎」、生策會SNQ長照類國家品質標章、衛生福利部「開發特殊照護創新服務」等獎項,今年更榮獲「台灣傑出護理人員獎-服務奉獻獎」的殊榮。
日期:2022-05-13
先生在三年前「終於」過世,說「終於」,是因為在先生嚥氣的那一天,她雖然難過,但同時卻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可能是因為,這幾年先生中風臥床,都是由她照顧,她的生活完全跟著先生的病情走,孩子都已經大了,有自己的人生,不可能來照顧。而先生又排斥看護,非得要她親自照顧,因此根本就沒有休息的時間。另外一個秘密,她不敢說,畢竟在世俗的眼光裡,這是不對的。
日期:2022-04-27
編按:吳惠瑜,頭銜多得數不清:台灣英特爾史上第一位女性總經理、威盛電子副總經理、必陞科技總經理兼任研碩電腦副總經理,現為公信電子總經理。 她37歲就在當時任職的全球第一大半導體廠英特爾台灣分公司,締造出任最年輕總經理、首位女性總經理的雙紀錄。曾被《天下雜誌》選為台灣企業界最有影響力的女人,數十年在不同崗位都有優異的職涯表現。但風光的頭銜下,卻是她從底層一路爬升,力克逆境不畏命運:成長於淹水時得把豬推開才有床睡的家庭,5歲就為了家計去學藝,後來走唱那卡西直到小學五年級;害怕因家貧不能繼續升學,少女的她在書桌上刻「女工」二字砥礪自己;入社會經歷職場大起大落,小小業務助理主動向主管提出要轉職當業務工程師,下班後從零開始苦學電機、工程等知識,啟動職涯起飛的扉頁,接掌的職務曾重要到可影響台灣三大主機板廠股價;風光之際卻意外突遭解職,一度飽嘗人走茶涼的苦澀。老天的考驗猶嫌不夠,還安排她罹患腦瘤、骨頭缺血壞死等重症,幾次手術生死交關⋯⋯《擊不倒你的,會使你更強大》本書講述的正是吳惠瑜的人生故事。
日期:2022-04-26
志明因為從小家貧,只有國小畢業,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後來老闆退休後,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遂日夜打拚,雖有改善家庭經濟,但卻老來病痛纏身。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有子女小華、小康、小玲,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遺有A屋一棟,志明、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一、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二、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但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遂做成協議,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三、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請問如何分割遺產?四、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
日期: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