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市府涉嫌圖利京華城容積率案,已被羈押的被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京華城創辦人沈慶京、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週五(9/6)裁定,原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駁回3人抗告,不得再抗告,3人羈押禁見2個月確定,今年中秋節必須在北所過了。北院表示,應曉薇9/6已提起抗告,下午送高院審理。而沈慶京週四(9/5)中午突然傳出身體不適,有全身抽搐狀況,且狀況嚴重具急迫性,台北看守所證實週四下午依醫囑將沈慶京送醫。彭振聲日前(9/1)在閱卷期間身體不適,有嘔吐、暈眩及喘氣情形,被戒護送醫,歷經3個多小時檢查才好轉出院。不過高等法院裁定理由指出,沈慶京雖曾戒護就醫,然已返回由看守所病舍繼續治療,尚無罹患重病不能羈押之情形。至於柯文哲部分,週四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是否提抗告是外界關注焦點,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在回應媒體提問時僅表示,等3位律師都完成律見之後再發表說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是在週五(9/6)上午說,所有與會的黨公職都鼓勵柯文哲應該提抗告,但是取決於柯個人決定。
日期:2024-09-06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法官今天凌晨1點多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鄭的親友3點多籌出2800萬元。遭羈押長達48天的鄭文燦今天凌晨約5點左右步出桃園地方法院,整個人明顯瘦了一大圈,但並未回應媒體提問,快步上車離去。
日期:2024-08-28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調查後偵結,於周二(8/27)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其中對鄭文燦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若法院是有罪判決,廉政會再開會討論是否除名。國民黨則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盼司法公正審判,不受政治因素干擾。
日期:2024-08-27
檢調又搜索立法院!繼上週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辦公室遭檢調搜索後,週二(8/27)又有國民黨籍原民立委鄭天財辦公室被搜索,北檢搜索鄭天財立院辦公室等5處,帶走數箱資料和一電腦主機,約談鄭天財到案,檢方仍在偵訊中,將朝貪污治罪條例方向偵辦。對此,立法院長韓國瑜辦公室證實,今早有檢調搜索立法院院委員研究室,係依法及立法院往例由檢方通知院方後,院方派員陪同配合,基於偵查不公開,院方對詳細案情並無所悉。針對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遭到北檢搜索,中國國民黨回應,檢調查辦應該基於事實,依法偵辦、勿枉勿縱。由於檢調目前仍未外說明體查辦內容,應該避免過多揣測。
日期:2024-08-27
中國銀行8/25晚間突然丟出震撼公告,指出董事會已收到中國銀行行長劉金的辭呈,據悉劉金因「個人原因」請辭,且即日起生效。在此前,劉金曾因缺席該行董事局會議引發關注,不過據中國媒體報導,有知情人士指出,劉金早被連降數級,但至於是犯了何種錯誤,閉口不談。
日期:2024-08-26
高院今天審結共諜案,航特部中校謝孟書被教唆陰謀駕駛「CH-47契努克」軍用直升機叛逃至大陸地區,軍人陸駿方拍攝心戰影片表願意投降中共,謝男等人最重被判13年,可上訴。
日期:2024-08-22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今周刊編按: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爆在市長任內涉嫌「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收賄而遭聲押,本裁定500萬元交保,遭到檢方抗告成功,周二(7/9)將保釋金提高到12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鄭文燦為從貪汙案脫身,不但在3名經驗豐富、身經百戰的律師陪同,一臉肅穆進入羈押庭,更在羈押庭後20分鐘內,火速將裝有1200萬元保釋金加保的700萬元的黑色提袋,透過司機轉交給律師給付具保。
日期:2024-07-09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驚傳涉貪!根據媒體掌握消息,鄭文燦涉及貪污罪,週五(7/5)突遭桃園地檢署帶走,漏夜偵訊後被聲押禁見,消息曝光震驚各界。
日期:2024-07-06
背負十多年刑期、4件未審結官司,海外還有涉不法3億資產遭凍結的前總統陳水扁,如今有望獲得特赦。然而,宣告特赦前,須先釐清層層複雜法律關係,如何消弭各方質疑、讓民意信服,是民進黨政府的大挑戰。
日期: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