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發生於2018年9月的「關西機場事件」,起因於境外(中國)網路的一則虛假訊息,經由中國網媒傳到台灣的社群網路,再經由本地主流媒體推波助瀾,終於引發全民關注與議論。使得這起原本只是一次遠在日本的風災造成部份台灣旅客受困機場的事件,最後竟演化成一場充斥著「官/民」、「朝/野」甚至「中/台」對立矛盾情緒的「政治風暴」?更不幸的是,此事件還意外造成我國折損了一位優秀的外交官員。毫無疑問地,對台灣社會而言,關西機場事件是個不幸的悲劇——在這場風暴中,人與人之間失去了互信基礎、不同意識形態者彼此溝通變得不可能?無論官/民、朝/野、媒體/閱聽人…沒有人是「贏家」!但若要問:到底是誰愚弄了我們?誰是這起事件的「加害人」?誰應該為此負責…在整個社會尚未對此事件有充分認知、全面討論、形成共識前,這些追究,恐又將陷入另一場爭論?事件發生至今(2021年)已經兩年半,雖然台灣政府與民間,都因此對「假新聞」議題有了更多的關注、討論與行動。但我們也注意到,就關西機場事件所透露出的警訊、與呈現的意義,整個台灣社會(包括政府與民間)似乎仍因著各自不同立場(利益糾葛),而欠缺一種誠實面對問題的態度、或一次深入而廣泛的省思?以致於在此事件後(例如,2020年的總統大選、新冠肺炎疫情…)類似的虛假訊息,依然程度不一地流竄全台、擾亂社會?特別是,本事件中最應該要勇於面對的台灣新聞媒體,在事件過後至今,不僅鮮少公開向閱聽大眾說明自己在此事件所應扮演的角色(有無失職)?更遑論對此事件做出較深入的後續(影響與省思)報導?本地的新聞媒體或許礙於「涉己事務」的新聞自律規範,而不便對自身或同業多作批判?但相較於公共利益(亦即公眾知的權利有無被誤導?)的把關,媒體理應更要有「捨我其誰」的擔當。「關西機場事件總檢討」座談會由今周刊及幸福綠光出版社、台大法律學院校友會主辦,常在法律文教基金會協辦,總統府資政蕭新煌教授擔任座談主席,邀請臺灣事實查核中胡元輝教授、台灣民主實驗室沈伯洋助理教授、通傳會委林麗雲教授、今周刊發行人梁永煌等各界碩彥進行座談,提出寶貴見解,期冀有助於釐清以上問題,也有助於台灣社會認真看待關西機場事件及後來、未來的類似現象!以下整理「關西機場事件總檢討」座談會中,通傳會委員林麗雲教授以關西機場事件為例,對於NCC對電視新聞的監理原則與實務的寶貴見解。
日期:2021-05-31
雙北疫情大爆發,經濟部一聲令下,緊急徵用工研院研發的正壓式檢疫亭。大熱天下,檢疫人員不但不必擔心熱到中暑,也能避免病毒感染風險。
日期:2021-05-26
本土疫情延燒,全國今(19)日起進入第三級警戒,麥當勞稍早公告,今日下午5點起至5月28日,全台門市暫停內用及洗手間使用。即日起,7-ELEVEN全台6000家門市啟用智能實聯制,同樣2步驟即可通關,並推出「居家應援備糧箱」因應防疫需求。全家便利商店則啟動會員實聯制,2步驟快速通關。
日期:2021-05-19
新竹上櫃營建股志嘉建設,近日公告股東會董事改選名單,赫見鉅陞建設董事長褚學忠、海悅國際總經理王俊傑也入列,原來他們透過私募增資方式,取代葉榮嘉家族成為志嘉最大股東。
日期:2021-05-19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5日宣布自該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許多縣市亦隨即提升疫情警戒至準第三級,財政部衡酌今年報稅已延長至6月30日,為顧及防疫需求,宣布全國各地區國稅局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止,全面停止對外提供所得稅報稅臨櫃服務。
日期:2021-05-16
「市場熱錢太多,台股當沖比率居高不下若成常態,勢必會造成台股震盪更為劇烈。」投資資歷超過三十年的資深台股分析師杜金龍,忍不住這麼說。
日期:2021-05-12
【本文提供之訊息謹供參考,所談到的股價與個股僅為教學與文章舉例,無任何推薦之意,買進賣出仍請投資人自行判斷】
日期:2021-05-04
華航機師染疫風暴持續蔓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天宣布,本土個案新增2例(案1120、1121)、1例(案1122)感染源調查中。值得注意的是,案1120為桃園諾富特防疫旅館員工,成台灣防疫旅館染疫首例,且案1120早在12天前就有症狀,指揮中心坦言有傳播群聚的可能,且不排除該案進入社區的可能性,足跡仍待疫調後公佈。原先衛福部將機師風波定調為境外感染,惟衛福部部長陳時中今天改口,「不排除因防疫旅館有其他人員感染,導致環境受到污染,使案1120及其他機師染疫」。對此,前疾病管制局局長蘇益仁分析個案兩大疑慮,直指感染源未明、多名確診者足跡又遍佈公眾場所,堪稱台灣防堵新冠狀肺炎(COVID-19)疫情最嚴峻的一次。蘇更斷言,5、6月後防疫面臨的討戰會更加嚴峻。
日期:2021-04-29
北市一位銀行員工,在短短37天內,與同一位對象,前前後後離婚3次、結婚3次且他向公司申請了總共4次結婚的婚假,共32天;不過銀行只給該員一次結婚的婚假,只有8天。該員因而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調查後依勞基法對銀行發罰2萬元;但銀行不服又起提了訴願,台北市訴願會將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在60天內做出新處分。
日期:202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