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即日起展開「閒人出租」服務。若是您遇到想去獨自一人不方便進去的店、湊人數玩遊戲、賞花佔位子等純粹需要一人份存在的情況,歡迎多加利用。本人僅酌收從國分寺車站出發的車資和餐飲費(僅限有費用產生的情況)。服務期間除了簡單應答以外,其餘事項恕難配合。我在推特(Twitter)上發了這則推文,正式展開了「閒人出租」的活動。發文前我的推特追蹤人數只有300人左右,然而10個月後,推特追蹤者人數超過了10萬人。委託也伴隨追蹤者人數越來越多,至今變成每天接3場委託,幾乎到了全年無休的地步。至於我個人的感想則是:「超強的!這是什麼情況!為什麼?怎麼會變這樣?究竟是怎麼回事?!」雖然我當初是基於玩票心態展開這項服務,但我壓根想不到這會發展成出版、漫畫化,甚至接受電視專訪的格局。震驚不已的我,也只好輕描淡寫地來掩飾內心的訝異。然而當我這樣做後,卻又被視為天生擁有明星光環,甚至享有名人級待遇,再次讓我感到驚訝不已。想必各位讀者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疑惑的程度應該還是在我之下)。包括我在內的所有人,都想像不到最初那則推文,居然會引發如此大的迴響。畢竟「什麼都不做的閒人」,不管在公司、家庭甚至在烤肉派對上,都是受人嫌棄的對象。但現實社會中居然存在這種需求,我們該如何看待這個事實呢?本書的目的就是試圖為這種荒誕不經的現象,以及從中衍生的疑問尋求解答。
日期:2022-04-15
受疫情影響,當同業接連熄燈,煙波國際觀光集團旗下飯店平均住房率卻仍維持亮眼水準,尤其集團整體營收持續成長不墜,2021年更創下歷年最高峰。究竟這股反向操作的背後,集團以商業思維做了哪些縝密的策略定位?
日期:2022-04-15
編按:台積電昨(12)日開盤股價殺至552元創今年最低,一些股民不堪虧損紛紛忍痛下車。PTT股版一名網友PO出對帳單表示「台積電是我在股市裡受傷最多的一檔」,除了父母贊助他以563元買進一張台積電之外,還有他自掏腰包買49股(成本價567元),總共賠了12.77%,約8.6萬元,以他的薪水要存半年才有8萬,決定之後改轉進美股和大型ETF「這次要全面退出台灣股市了」。豈料昨天才剛發畢業文,今(13)日台積電股價就展開絕地大反攻,盤中一度大漲19元最高來到576元,終場上漲16元收在573元,輕鬆漲回該名網友的成本價。其實,股票投資最重要的不是選股,而是進出市場的時機。日本投資達人萬野正大也曾陷入這樣的窘境「買進熱門股之後,只要跌價就會認賠出場。休息一陣子後,再次買進熱門股,又再次認賠出場,就這樣一直重蹈覆轍。」直到後來,他參悟一件事,4年把5700萬翻成4.6億元。
日期:2022-04-13
由公共電視與富邦文教基金會共同主辦、國家圖書館合辦,以及台北市文化局、新北市文化局協辦的「2022台灣國際兒童影展」,於「3月14日起至4月18日」以「線上影展」形式在公視OTT影音平台「公視+」免費放映近40部長短片。
日期:2022-04-11
受封「華爾街女神」的獨立交易員陳莉婷,在台開課講授投資心法,2016年開課至2020年賺進近3000萬元,不料20多位學員花了數十萬,投資卻慘賠,而檢調也查出,陳莉婷根本沒有金融相關證照,涉嫌違法授課,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期貨交易法等罪將她起訴。當時台北地院開庭,陳莉婷原本當庭坦承所有犯行,後來大翻供否認犯罪僅稱分享投資常識,不過法官認定她收費提供具體買賣建議藉此獲利,最終判罰3年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原發稿日期:2020/1/17 更新時間:2022/4/8
日期:2022-04-08
電腦螢幕中,虛擬角色的動作,和真人完全同步,甚至連講話時的嘴型,都一模一樣,即使任意變換虛擬角色外型、身處的場景,其動作、流暢度,也完全不受影響。
日期:2022-04-08
升息、通膨與戰爭等因素交互影響,使得全球股市在第一季出現較大的震盪。專家建議,第二季情勢仍不明朗,可布局抗通膨相關的標的,消費性電子類股則暫時避開。
日期:2022-04-06
台灣人平均一年吃掉近千億元的保健品,維生素B群更是當中最常見的保健品之一!但B群的劑量和服用都要有所注意,有上班族一早空腹吞了3顆B搭配黑咖啡,馬上就發生胃痙攣,因為他吃出建議劑量的20倍B3,也出現視力模糊情況。
日期:2022-04-06
志明因為從小家貧,只有國小畢業,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後來老闆退休後,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遂日夜打拚,雖有改善家庭經濟,但卻老來病痛纏身。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有子女小華、小康、小玲,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遺有A屋一棟,志明、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一、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二、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但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遂做成協議,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三、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請問如何分割遺產?四、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
日期: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