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調解必須在3次內終結,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應在勞動調解聲請之日起30日內,指定第一次調解期日,並在3個月內終結為原則。如果調解不成,進入訴訟程序,除非是案情繁雜或審理上有必要者,否則法院應以一次期日辯論終結為原則,並於6個月內審結,讓雙方當事人可以較為快速地解決爭訟。
日期:2019-12-17
為什麼有些新創公司抓住了市場、得到了資金,最後還是難逃失敗下場?極有可能是人才管理出了錯!當新創團隊越來越蓬勃發展,人力需求迅速擴張之下,對於創業家而言,除了募資、尋找市場缺口、訂定商業模式等重要目標外,更需要著重關注人才管理議題。
日期:2019-12-12
勞動事件法將舉證責任反轉到雇主身上,不管是工時、工資、員工的認定,對企業端而言,殺傷力其實不遜於一例一休,因此不管是身為老闆的你或是當員工的你,都不能掉以輕心新上路的《勞動事件法》。
日期:2019-12-09
小小的身子,卻擁有大大的能量。她,是春山出版創辦人莊瑞琳,同時也是簽下今〈201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班納吉(Abhijit Banerjee)與杜芙若(Esther Duflo)新書《Good Economics for Hard Times》的總編輯。友人笑稱她根本是「諾貝爾獎評審的真面目」,總能早一步挑中有重大影響力人物的書籍。不管是2008年看中的《歐巴馬的夢想之路》,還是2014年熱賣的《二十一世紀資本論》,獨到的挑書眼光,總能跌破眾人眼鏡。她,到底是如何辦到的?
日期:2019-11-21
明年起,企業只要在人力銀行開缺招募員工,有興趣的應徵者投遞履歷後,依上述規定,二者間就有了「勞工-雇主」關係,若有紛爭,可以適用勞動事件法處理。
日期:2019-11-12
勞動部是否曾經思考過,將外送員與外送平台業者認定為雇傭關係後,外送員的勞動條件全部都要適用勞基法,包括工資、工時、女性夜間工作等,外送員上線但搶不到外送單時,算不算「工時」?
日期:2019-10-17
在勞動事件法未施行前,大部分的勞工面對調動狀況,可能還是會選擇到新職位報到以保住工作,或者乾脆離職另找工作,較少見以法律手段主張自己權益的案例。但明年起,你可以有不一樣的選擇......
日期:2019-10-07
今年2月華航發生機師罷工,長榮空服員更在6月發起長達17天的罷工行動,一年內兩度航空業勞資嚴重紛爭,外界不免好奇,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如何面對勞資爭議,又如何看待航空業發展?張國煒話說得很直,願意與員工溝通的老闆,不擔心勞資問題,但他強調:「航空業是『犁田』的行業,隨時有狀況,若沒有熱情,只想賺薪水,就不要進來。」
日期:2019-10-03
被裁員的員工,除了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並請求雇主繼續給付工資的訴訟外,由於訴訟需要一段時間才會終結,但家庭不能斷炊,房貸車貸小孩小費不能不繳,因此勞動事件法第49條特別規定了「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之定暫時狀態處分」制度。
日期:2019-09-20
勞工阿德要到台北出庭很麻煩,交通費用及委任律師費用都比在南部就近進行訴訟高很多,難道不能讓案件就近在勞工比較方便應訴的法院審理嗎?
日期:201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