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正案爆發,凸顯勞保、勞退、退撫等台灣三大退休基金的管理問題;從委外代操到自行操作,現行制度都讓民眾血汗錢置身於「缺乏專業」的管理風險,也讓台灣退休金的操作績效長期「績憂」,甚至不到韓國的四分之一。
日期:2012-11-08
2005年7月勞退新制上路後,公司本身依法一定要為員工,每月提繳月薪6%的退休金,這些退休金儲存在勞保局設立的退休金個人專戶,所有權為員工本人,可以累積帶著走,不受轉換公司影響,等到勞工60 歲即可向勞保局提出請領,且因勞退新制,讓員工退休金一定領得到,為員工退休生活多一層保障。
日期:201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