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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熱搜關鍵字:勞動契約共有164項結果
幸福熟齡

職災時,雇主沒有過失也要理賠?可開除員工嗎?完整投保補償QA:了解法律,避免吃虧是自己

當職業災害發生,必有勞資爭議,因為勞工想要拿到更高的金額,而企業當然能少給就少給,甚至於躲避應該負的職災補償或賠償的責任,更有些勞保黃牛推波助瀾,造成高發性的勞動爭議事件。其實企業只要能夠了解職災的相關法律,正確投保勞保並做好補充職災的商業保險,就可以用正確的保險風險轉嫁規畫,大大的減低企業的職災風險,也可以讓發生職災的勞工家庭獲得應有的保障。

日期:2020-03-25

個人成長

武漢肺炎防疫作戰》實行員工在家工作,公司該注意哪些事,才能超前部署?

居家工作與異地辦公屬於工作地點之變更,建議勞雇雙方以書面協議方式作為原有勞動契約之增補條款,以杜爭議。

日期:2020-03-24

職場

武漢肺炎期間,老闆禁止員工出國旅遊,這是合法的嗎?勞動律師怎麼說…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於2020年3月15日公布新增6例境外移入武漢肺炎病例(案54至59),其中最受矚目之案54為北部30多歲男性,2月28日至3月1日曾至泰國旅遊,返國後又於3月5~8日與1名友人至日本北海道,返國後於11日出現流鼻水症狀,12日因全身倦怠及頭痛等症狀就醫並採檢通報,於3月15日確診,目前收治負壓隔離病房。已初步掌握同住、職場及就醫相關接觸者共31人,其他接觸者持續追蹤中。

日期:2020-03-16

勞保勞退

無薪假大迫降!八個QA快存檔護身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無薪假大潮即將來臨。目前國內百貨公司、航空業、觀光旅行社、交通運輸、飯店業等皆紛紛傳出要放無薪假,勞動部表示,企業若要以減班休息來因應疫情衝擊,務必要與工會、或召開勞資會議協商,最後要實施,則要取得個別勞工協議書,不得片面實施無薪假。

日期:2020-03-05

管理

員工在家上班可以不打卡嗎?勞動律師告訴你:出勤紀錄要注意哪些事

日本NTT公司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要求旗下20萬員工實施在家工作遠距辦公,或選擇錯開尖峰時間上班方式,以免在公司辦公場所或通勤途中感染肺炎。若我國企業要比照此種方式,調整員工工作模式,要注意哪些事情?

日期:2020-02-18

職場

勞動事件法上路!想要合法解雇員工變困難了,這個規定最讓老闆傷腦筋

勞動事件法衝擊熱點之三:解僱

日期:2020-02-03

職場

勞動事件法上路!「薪資條」明細不清楚,會給公司帶來什麼殺傷力?

勞動事件法施行前後對工資爭議最大之影響—舉證責任由雇主負擔。

日期:2020-01-15

管理

老闆員工都要看!勞動事件法1月1日上路,上下班打卡該注意哪些事?

勞資雙方唯有正確認知勞動事件法第38條工時推定效力並進一步加以完整規範、定義加班申請及指派程序,並嚴格管理出勤紀錄,才能防止此一規定帶來的預期之外人事成本(加班費支出)增加,影響勞資互信及企業營運。

日期:2020-01-02

職場

2020年1月1日勞動事件法上路,勞工及雇主10大注意事項

勞動事件法終於即將施行了!經過一年多的準備,司法院明定自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勞動事件法,給予勞工許多強而有力的機制保障自己的權益,相對的當然就形成對雇主的壓力,其中比較顯而易見的重點如下:

日期:2019-12-25

勞保勞退

職災一旦發生,雇主沒有過失也要補償!

《勞動事件法》第49條規定,當勞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訴訟時,如果法官認為雇主涉及不當解僱調動,勞工有較高機率可以勝訴,且雇主繼續僱用該員工也沒有太大困難時,可依照勞工提出的聲請,裁定雇主應繼續僱用該名員工並給付工資的「定暫時狀態處分」。也就是說,能以原職原薪打官司,對勞工而言是相當好的消息,因此《勞動事件法》也被稱為史上最有感的司法改革。

日期: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