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到一則新聞滿有趣的,大意是某房地產社團裡網友提問,斡旋成功,賣家已經在斡旋契約上簽名。仲介臨時打來說屋主反悔,要網友多買一個車位,屋主才會賣,開始跟他推銷:車位的報酬率有多好,租給別人可以多4、5千塊的收入,網友覺得疑惑,當初斡旋契約就是一間房子沒有車位,他想問:屋主反悔不賣,只能答應他的條件多加車位,或是摸摸鼻子把斡旋金拿回來嗎?另外,斡旋成功,屋主在簽約前反悔也是很常見的事嗎?
日期: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