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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熱搜關鍵字:剩餘財產共有83項結果
稅制

爸媽沒留下遺囑就走了,三兄弟不想鬧上法院,繼承遺產該注意哪些事?遺產分割8大重點一次看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日期:2023-09-12

情感關係

顧寶明離世10天、她轉移千萬資產被告侵佔!繼母長女辦喪禮就不合:遺產與繼承你該懂的事

編按:國內喜劇泰斗顧寶明去年3月心肺衰竭逝世,享壽72歲,但就在他1年忌日前夕,卻驚爆遺族爭產官司。顧寶明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顧乃玠清查遺產,發現父親第三任妻子陳燕青在父親死後10天,火速將他價值逾千萬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帳戶,因此對繼母提告侵占和偽造文書,陳女則辯稱財產為夫妻共有。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陳女涉嫌偽造文書及侵占顧寶明遺產共1058萬3320元,將陳女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原文刊載於2023/3/15,更新時間為2023/8/25)

日期:2023-08-25

稅制

6千萬遺產的遺產稅竟省290萬!律師聊「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節稅:忽略1事小心被補稅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日期:2023-08-24

情感關係

Melody遭前夫提告「離婚協議無效」…都簽字了,還能反悔?律師教這招確保結束婚姻、好聚好散

藝人Melody(殷悅)日前閃電宣布終結17年豪門婚,與富商老公吳育奇離婚,聲明強調雙方和平結束關係,但近日吳育奇卻透過律師提出離婚無效之訴,並爆出吳育奇是遭誘導簽訂不平等離婚協議,Melody還要求拿走北市吳興街與美國共3戶房產,因此出招委任律師遞狀申告離婚協議無效。

日期:2023-07-20

政治社會

高苑科大奇蹟續命、逾10校仍待轉型…私校如何善終或重生?盤點退場關鍵「雙軌制」問題

少子化海嘯來襲,全國私立大專校院首當其衝,私校退場轉型選項多,但校產歸屬敏感,教育部管得嚴,政府對於「歸公」使用方向也不夠明確。

日期:2023-06-19

保險

保險金分期給付與保險金信託大不相同 小心市場話術,反而衍生更多問題!

洪太太與先生之間,因為不能為外人說的理由、發生嚴重爭執之後,動起了離婚的念頭。但她聽理專說,假設她提出離婚要求,先生依法擁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日期:2023-06-05

政治社會

18歲「5億高中生」結婚2hr墜樓,證人都臨時找的!律師解析5個法律面攸關伴侶能否分遺產

台中市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一名高中生擁有父親生前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卻與負責處理房產的代書兒子在5/4碰面後,一起出門直奔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結婚,2小時後卻在代書兒子住處墜樓死亡!這樣離奇的過程與發展,讓該高中生母親無法相信,因為自己的兒子才因暗戀女同學接受輔導,怎麼會突然就去與人閃婚?

日期:2023-05-19

理財

愛莉莎莎簽婚前協議書》過來人告訴你:什麼情況該簽「夫妻分別財產制」...婚後不再為錢吵架秘訣

2023.05.11編按:YouTuber愛莉莎莎Alisasa公開和「羽球教練」呂杰陽的戀情後,男方負面新聞不斷,遭爆毆打前女友、染愛滋等,由於兩人財力相距很大,愛莉莎莎的粉絲們因此非常擔心「羽球教練」是否是貪圖女方的財產,這樣的流言蜚語也給兩人的戀情帶來不小壓力。昨日(5/10)愛莉莎莎發布新影片「為結婚做準備」,在律師的見證下,與呂杰陽一同擬定「婚前協議書」,結婚後夫妻財產將會分開,除了保障彼此的財務安全,也幫呂杰陽洗白,希望之後大家不要再說他是為了錢才跟愛莉莎莎在一起。愛莉莎莎表示,雖然兩人還沒有論及婚嫁、呂杰陽也還沒有求婚,但在交往階段簽定協議書是個很好的時機,她覺得等到結婚前夕才提要簽婚前協議書,雙方反而尷尬。愛莉莎莎強調,看過太多朋友離婚後,有的人被均富卡、有的人丟了房子,她建議不管兩人財富懸殊與否,婚前協議書真的一定要簽!

日期:2023-05-11

房地產

「爸媽也是為了我好...」女友哭著央求婚前買房登記她名下,35歲竹科男苦惱該怎麼辦?

律師嘆:婚前就把房子登記對方名下,我就沒看過幾個下場好的...

日期:2023-03-29

情感關係

她辭鐵飯碗當全職主婦,婆婆竟跪求「成全」外遇夫…律師:離婚不是先提先贏,這方法「分走他一半財產」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