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界稱為「韓流推手」的前中視董事長邱佳瑜,2020年在職期間月薪達45萬元,卻在當年4月突被砍薪20萬元,11月遭解除職務,邱憤而提告旺中違反「勞基法」,請求給付930萬7500元。一審判決出爐,士林地院認為,邱為旺中集團總部董事長特助兼新聞事業部副總裁,雙方為委任關係非僱傭關係,不適用勞基法規定,判邱敗訴,全案上訴二審中。
日期:2023-04-20
今天預約視訊諮詢的客戶,是來自高雄的一對母女。母親王媽媽已70餘歲,而女兒王小姐則是40歲上下。父親過世後,就是母女倆相依為命,互相照顧彼此。其實王小姐的兄弟姐妹,多達5個人,然而部分是父親前婚姻的孩子;另一部分則是母親和父親結婚前,在前婚姻生下的2個子女,但離婚後,礙於孩子父親家庭的因素,母親和這2個子女,多年來也沒怎麼聯絡了。
日期:2023-04-14
《經濟學人》報導,印度理工學院研究發現,感冒造成民眾聲音的改變比想像中複雜,因為人類發出的聲音並非是單一頻率,而會夾雜許多高頻的「泛音」,而感冒對病患主要的聲音與泛音都會有影響。
日期:2023-04-12
「兒子把房子賣掉,父母住超商」、「長孫把透天厝賣掉,阿嬤噴漆抗議」,近期兩起社會事件都引發民眾關注,無獨有偶事情都發生在台中。兩件事情會引發討論,就在於民眾討論父母老年到底該不該把財產過戶給子孫;不過俗話說家和萬事興,但只要遇到「錢」的問題,很多時候都會延伸出各種爭產的問題。
日期:2023-04-11
今周刊編按:民法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提離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和2名出軌人夫質疑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3/24宣判,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限制有責配偶訴請離婚,原則上合憲,但重大事由時間持續過長導致個案過苛則牴觸憲法,須2年內修法。對此,法務部表示,對於憲法法庭判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原則合憲,法務部肯定憲法法庭維護憲法保障婚姻自由之用心。至於判決另認為個案過苛而部分違憲一事,法務部也予以尊重,並將依照判決意旨,自判決宣示日起2年內,積極研議妥為修法。至於婦團則認為,此事已爭議多年,對大法官釋憲角度不意外,符合國際人權準則,但希望配套須做足,要注意未來是否有人鑽漏洞,故意犯下民法第1052條來訴請離婚,如故意外遇、意圖殺害配偶等,不可放任有責配偶,一定要約束。
日期:2023-04-03
民主國家如何在合法且不違背人民意願的前提下,強迫擁有龐大用戶卻有國安疑慮的企業轉型?美國國會對TikTok的聽證會與接續的立法,展現了最佳範例。
日期:2023-03-29
知名餐飲集團「八方雲集」(2753)創辦人林家鈺,因為投資上櫃公司「川飛」(1516)股票被套牢,為了彌補虧損,竟然要求妻子協助炒短線,刻意營造川飛交易活絡的假象替自己解套,不法吸金逾389萬元。士林地方法院3/28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林家鈺處1年10月、妻子蘇淑幸1年8月有期徒刑,均得緩刑3年,但必須支付國庫各500萬元、250萬元。
日期:2023-03-28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
最近引起熱烈討論的AI人工智慧發展,由於Chat GPT光速進化,以流暢、精準快速的文本式問答令使用者驚艷,並且通過全球數億用戶的測試和使用,被廣泛的應用在各種場合。隨之而來的話題是:哪些工作會因為AI快速發展而失業?AI會搶走哪些人的工作?這也是許多人開始思考的問題。
日期:2023-03-23
阿明所居住的該棟大樓,有一戶住戶時常欠繳管理費,迄今已經累積數個月管理費沒有繳納,雖然管委會已經向其提出訴訟,但是該住戶仍然拒繳管理費,請問管委會可以把該住戶出入公共設施的磁扣消磁、取消他的電梯使用權呢?
日期:202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