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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此風不可長!從什麼時候開始,那些得不到利益的人,就可以自稱是「受害者」?

這些搬到中國的台灣新群組,有一個共同的自我誤導:他們以爲搬到中國,脫離台灣,就可以高高在上的辱駡台灣?其實他們的態度,有很大部分是在為自己搬離台灣自圓其説,並且硬要說服你承認他在中國過得多麽好。他們將自己定位為「新台灣的受害者」,到了中國就翻盤?其實問題從來不是你住在什麽地方,而是你自己到任何地方,用什麽態度自處待人。

日期:2022-04-11

全球股市

長期財富出自熊市!如果你打算在10年後退休,就不該被嚇到...盤點:在空頭市場獲利的10種方法

空頭市場來襲時是很慘烈的。隨便問一位在1973∼1975年、2000∼2002年、2008年或是2018年短暫但慘烈的12月期間滿手股票的投資人就知道。截至2020年1月,市場創新高,熊市似乎正在冬眠,殊不知可能在大家不注意時到來,對措手不及的投資人造成傷害。為了減輕大屠殺的痛苦,把下嘴唇死命拉到前額,遮住雙眼不想看到慘狀。幸好熊市往往比牛市短,只要適當分散風險,就能安然度過,而沒有太大傷害。

日期:2022-04-11

全台防疫報導

今531例又新高,單日1500例啟動輕症在家照護「3條件曝光」、雙北停課標準出爐!

國內新冠(COVID-19)疫情再創新高!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數字,今(7)日一共新增531例確診個案,其中本土個案占382例、境外移入圍149例。對於防疫方向,是否要與病毒共存?指揮官陳時中說,現在清零是不可能,未來在形式上一步一步這樣走,必然會與病毒共存,就是要控制不要指數型成長,這樣壓力會太大。至於哪些確診族群適合在宅照顧?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說,其實已經有明確標準,適用族群符合3條件:年齡小於65歲、無症狀、有慢性病但不嚴重的,因為這些人中重症風險低,而且也都打過至少2劑疫苗。

日期:2022-04-07

政治社會

童振源再度出訪美國 感謝僑胞堅定支持臺灣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童振源3月17日至4月3日赴美國西雅圖、休士頓、亞特蘭大、邁阿密、奧蘭多及波士頓訪問。這是童振源自2020年6月上任後第二度訪美,此行訪問重點包括為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揭牌,鼓勵美國朋友一同來學習臺灣優質的華語文;其二,出席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理監事會議,呼籲一同「齊抗新冠,力挺Taiwan」,並促進臺商與臺灣的科技、人才、研發、產業鏈等共同發展 ;第三,訪視當地僑社,包括傳統僑社與臺籍社團,親自與當地僑胞相見歡,期盼僑胞成為臺美友好關係的重要橋梁;第四,與各地僑青見面交流,促進僑青與臺灣的鏈結,讓僑社永續發展。

日期:2022-04-07

房地產

「長孫沒得分,憑什麼外孫女能分!」從一個分產鬧劇看:一般人面對繼承常搞錯的4觀念

好些日子前,網路上瘋傳一位媳婦的貼文,被罵翻了。故事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日期:2022-04-02

台股

存股助理個股深入分析︱華立,站在浪尖上卻被遺漏的晶圓代工概念股

半導體是倍受看好的產業,《存股助理電子報》也認同其前景。問題是,因為大家都看好,導致大部分的半導體股,尤其是晶圓代工產業相關個股本益比高不可攀,基於保守穩健原則,列入存股池追蹤的半導體股只有3家,捷敏-KY、揚博,以及這一期要深入介紹的華立(3010)。

日期:2022-04-01

傳產

前岳婿鬥法/沈軾榮:安插兒子掛職領泰金寶薪水、還拿金寶6257張庫藏股!許勝雄:沈領更多!

根據《財訊》報導,3月22日,金寶公告,由前金寶總經理沈軾榮領銜,提名他自己在內的7席董事和3席獨立董事,參與今年金寶股東會改選,還找來專門打公司經營權爭奪的律師梁懷信操盤,等於對現任董事長許勝雄一派的15席金寶董事會投下反對票。

日期:2022-04-01

理財

老公花錢不手軟,老婆要用感情「洗腦」!家庭理財三步驟:記帳→資產負債表→做預算

相愛的兩人結為夫妻,未來家庭理財怎麼做?《精算媽咪的家計簿》Podcast節目主持人珊迪兔表示,可先從兩人資產與負債做盤點,再透過記帳了解家庭開銷,依據每月資產變化,制定短中長期目標,打造自動化的資金分配模式。

日期:2022-04-01

政治社會

宜蘭實踐一鄉鎮一親子館 育兒友善達成率冠16縣市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然而二〇二〇年臺灣史上首度出現出生人數低於死亡人數,正式邁入人口負成長時代。經濟壓力、育兒無援讓越來越多年輕人不婚、不生、不養,儼然成為新國安危機。為了翻轉劣勢,宜蘭縣政府帶頭當鄉親的育兒神隊友,十二鄉鎮市遍設親子館,營造優質共學、共玩、共讀空間,建構育兒友善場域,看顧咱們ㄟ寶貝。

日期:2022-04-01

稅制

3兄妹協議把爸爸留下的房給媽媽,不拋棄繼承可以嗎?律師帶你了解:關於分割遺產4情況

志明因為從小家貧,只有國小畢業,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後來老闆退休後,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遂日夜打拚,雖有改善家庭經濟,但卻老來病痛纏身。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有子女小華、小康、小玲,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遺有A屋一棟,志明、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一、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二、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但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遂做成協議,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三、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請問如何分割遺產?四、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

日期: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