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
人有生老病死,來到這世界是偶然,離開這個世界是必然。生前的遺產的規劃,精準到位的分配遺產,是一堂必修的課程。
日期:2023-03-16
一家人為分產、爭產撕裂親情時有所聞,如何有智慧處理資產,也成為老後必修的學分。主播劉芯彤日前提及,某年爸爸趁著全家聚餐,拿出一張資產分配書,要他們三姊弟看清楚並簽名。爸媽更言明會考核哪個小孩較孝順,未來會多分他一點,雖然始終不知道爸媽戶頭裡到底有多少錢,但劉芯彤覺得長輩可以把這招學起來,「孩子就會乖乖回家。」
日期:2023-02-24
蘋果最新申報文件顯示,執行長庫克今年薪資將大減超過四成,預定薪酬為 4900 萬美元(約新台幣14.8億元),這是庫克本人的要求,也是為了回應投資人的意見。根據周四 (12 日) 曝光的最新調整,庫克薪酬中的蘋果股票獎勵且由股價表現取決的比重,將從目前的 50% 提高到 75%,適用於今年和未來數年的薪酬計畫。這代表庫克更高比重薪酬將採股票贈款的形式,但原本年薪 300 萬美元維持不變。庫克 2022 年薪酬為 9940 萬美元(約新台幣30億元),包括 300 萬美元年薪,其餘由股票獎勵和獎金等組成。2022 年薪酬略高於 2021 年,當時為 9870 萬美元。
日期:2023-01-13
甲為著名的a海運集團創辦人,該集團除海運以外,也跨足空運、倉儲及旅遊等,他與元配乙育有丙、丁、戊、己四名子女,與A女(二房)育有一子 B,乙與己先於甲死亡,A 成為甲的配偶,甲年事已高,他的集團事業已交由丙、丁、戊接班,B 為甲的幼子,熱愛航空,有機師的資格,亦持有 a 集團的股份,甲生前最疼愛 B,有意將集團總裁安排給 B。甲在就醫期間,在四位 a 集團重要人士見證下,書立遺囑,將遺產全部讓與給 B,並指定 B 為 a 集團的總裁,甲過世以後,丙與丁認為該遺囑係在甲意識不清醒下寫的,且該遺囑不符合法定要件,否認該遺囑的效力,並以優勢的持股將 B 逐出 a 的海運與空運事業,B 對外自立門戶,認為甲的遺囑有效,雙方的主張誰有理?
日期:2022-12-23
夫妻本該是互相扶持的伴侶,想不到一位人夫卻發現太太將他帳戶中的資金暗自轉移,打算奪產離婚和小王在一起,12年婚姻瀕臨破局。由於人夫寵妻,結婚後就將房、車都登記太太名下,加上帳戶被掏空,等於被「淨身出戶」,急忙求教網友「怎麼辦?」
日期:2022-12-21
在承辦家事案件的過程中,親情常常會被擺在現實的檯面上,尤其在金錢之前,這彷彿是最不值錢的!但當看見爭奪到你死我活的場面時,卻又讓人感受到「親情」是最奢侈的東西。
日期:2022-12-04
貝琳是我的忘年之交,72歲了,最近我們見面,聽她聊聊近況,她說最近很忙,我問她忙什麼,貝琳回答:「忙著分財產啊!」
日期:2022-10-13
元亨5年前經公司指派到位於上海的子公司,擔任經理的工作,當時莉貞是元亨的秘書,莉貞聰明能幹又非常體貼,兩人很快便墜入愛河,隨後在3年前結婚。2年前元亨因職務調動返回台北工作,但莉貞則在婚後跳槽到上海另一家外商公司上班。然天有不測風雲,元亨在前幾天因車禍身亡,兩人未有子女,元亨的父母都健在,目前定居在高雄,元亨遺有現金新臺幣200萬元,還有1棟座落於台北市價值新臺幣3,000萬元的A屋,請問莉貞如何繼承元亨的財產?若婚後元亨與莉貞即返台居住於A屋,莉貞繼承的權利會不會有所不同?
日期:202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