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撤回,就是讓一份原本有效的遺囑全部或一部分失效的意思,因為既然可以立遺囑,只要心意改變,當然就可以廢止遺囑,這就是遺囑自由原則的一種表現。由於自書遺囑可自行增刪修改內容,所以不一定要撤回遺囑,但是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等幾種遺囑,因為當初在製作遺囑時,並非是由遺囑人一個人所完成,因此不能由遺囑人自己修改,否則會影響當初見證或公證的內容完整性。因此除自書遺囑外,其他種類的遺囑若要更改內容,只能透過撤回重立的方式辦理。
日期:2022-12-14
案例故事:謝女107年因家暴事件與前夫離婚後獲得一筆贍養費後並取得一子撫養權(兒子丙15歲),期間帶孩子與王姓男友共同生活(未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女 (女兒丁1歲),109年疫情爆發謝女被確診罹患肺癌四期,期間均由王男獨立照顧前夫孩子及女兒,並陪伴謝女醫院治療及生活起居。在疫情期間謝女有感生命無常,也擔心隨時撒手人寰,希望在自己尚有餘力可以做好身後安排,保障兒女未來生活。同時也感謝男友盡心陪伴與付出,謝女希望哪天自己離開以後,可以將名下財產及壽險理賠金指定給男友,並將一對兒女託付給男友照顧。
日期:2021-09-11
一名老翁育有2子1女,他生前預立遺囑,先後把5000萬元房產大兒子、二兒子,豈料兩個兒子在取得老父房子繼承權遺囑後,竟都翻臉不認人,讓老父無比傷心。最後老翁在孝順女兒的照顧下離世,兩名兒子赫然發現,5000萬房子竟然變成妹妹的!
日期:2020-11-04
「等有時間了再說」與「要是當時做了就好了」兩件事,合起來叫「來不及」,這就是《今周刊》出版這本「拒當下流老人」特刊的初衷。即使你年收入達平均水準,只要發生突如其來的「萬一」像是過度醫療搶救下,讓你活得生不如死,龐大醫療費、失智失能、甚至父母未預立遺囑,交代財產等身後事,結果家人爭產,不勝唏噓。一夕之間,世界崩塌,你的「不變」並無法「應萬變」。
日期:2020-06-22
賴母於107年8月過世,但賴家姐弟卻多次因為遺產分配不均起爭執,新聞中指出,親弟弟撂人到姐姐家毆打姐姐並捆綁姐夫,並朝其右臀注射三針不明液體,且衝突過程中還用桌椅砸姐姐的頭部。
日期:2019-11-06
邱男罹患肝癌,在醫院治療時,獨子卻沒來探視,邱男為此特地向醫院請假到律師事務所寫遺囑,指獨子「非常不孝」,不能讓獨子繼承他的遺產,且其房產歸他2名妹妹所有。邱男過世後,邱男妹妹依遺囑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但遭獨子質疑。邱男妹妹為此向法院提出「確認遺囑真正」之訴。
日期:2019-10-23
編按:生前財產分配、贈與或是死後的遺產繼承,如何不造成子孫的反目成仇,是很多父母關心的議題。專攻財產分配、贈與、遺產糾紛的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吳挺絹表示,財產分配、贈與有幾種狀況。首先,是生前進行財產分配贈與,這部分會建議父母親要先「留一手」,心有餘力的時候再做財產贈與及分配。
日期:2019-08-01
遺囑能交代的事項很多,但只有財產及身分安排具有法律效力;一份有效遺囑,只有及早面對,深思熟慮,才能將人生最後休止符,畫上圓滿句點。
日期:201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