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事件時有所聞,不論是豪門還是平民老百姓,談「錢」就是考驗人性的時刻。國稅局就分享1個案例,1名父親在2023年間將名下台北市房地公告現值計1500萬元贈與兒子,完納贈與稅125.6萬。然而兒子在拿到受贈房地後,一改先前孝順恭敬有禮態度,經常頂撞父親,還出惡言侮辱,父親身心受創,後悔贈與房地,欲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這時該怎麼辦呢?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如果第1代送房產給第2代,除非第2代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如不肖子對父母家暴,且傷害罪成立,法定可以撤銷;否則一般贈與若無正當事由,恐怕很難拿回來。
日期:2024-07-19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二親等親屬間「假買賣、真贈與」不動產,小心兩個連鎖效應。第一,可能會被國稅局視為贈與,超過免稅額還要課贈與稅,第二,未來出售申報房地合一稅也要留意取得成本認定。
日期:2024-06-12
不婚不生是目前社會的趨勢,所以當發生繼承時,繼承人間繼承遺產的方式,該協議分割還是均分繼承?小心!一步錯,高額房地合一稅找上門。
日期:2024-06-11
6月10日(農曆五月初五)端午節即將來臨,各縣市也推出發放敬老金的計畫,金額從300元至10000元不等,《今周刊》整理出全台各縣市端午節敬老金、慰問金資訊,包含發放對象、禮金金額、入帳時間、資格規定等,符合資格的民眾千萬別錯過了!
日期:2024-05-28
通常有配偶者,遺產約 2,000萬以下(免稅額1,333萬+配偶扣除額553萬+喪葬費用扣除額138 萬=2,024萬)不用擔心遺產稅的問題。單身無子者則約 1,400 萬以下(免稅額1,333萬+喪葬費用扣除額138萬=1,471 萬),不用擔心遺產稅。
日期:2024-05-08
5月到了繳稅季節!財政部於2023年底及今年,共頒布2項房屋新制,分別為下修豪宅成交門檻與放寬繼承持有時間判定。對於即將到來的5月稅季,民眾在申報售屋所得上,會產生哪些影響?又有什麼節稅妙招?
日期:2024-04-30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許多父母選擇將自己名下的房地產過戶給小孩,想幫助孩子減輕買房壓力。一心替小孩著想,卻忽略了其中的稅務成本。如何轉移資產,精打細算尋找最省稅的方法,成了不少家長的課題。
日期:2024-04-18
瑞陽與庭庭結婚多年,瑞陽結婚前有生意投資失敗的經驗,庭庭無怨無悔地跟著瑞陽慢慢把債務還掉,還出錢讓瑞陽開了一間不動產仲介公司,讓瑞陽過足當董事長與投資房地產的癮。庭庭白天上班,晚上回家顧小孩,為的就是讓瑞陽能夠安心經營公司,瑞陽也是常常在公司加班,或許是幸運之神眷顧,瑞陽趁這波土地重劃,轉手賺了不少錢,仲介生意越做越有起色。就在庭庭覺得苦盡甘來,要當老闆娘享點清福的時候,有天晚上竟然發現瑞陽跟公司職員美珊有不正常男女關係。瑞陽知道紙包不住火,承認確實跟美珊發生性關係,也已經跟美珊有小孩了。庭庭不甘多年來對瑞陽的付出付諸流水,打算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但只知道這幾年瑞陽生意越做越好,不確定瑞陽名下有多少財產。庭庭可否主張瑞陽的名下不動產都有一半持分?又該怎麼知道並舉證瑞陽名下還有多少財產呢?
日期:2024-03-27
張董膝下有二名子女,多年來苦心經營小型機械加工業,員工持續累積下已達到10人,頗具規模,每日忙進忙出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也累積不少財富,資產除了公司持股外,閒來無事就是到處購買不動產,現金部分,張董覺得公司不大,分離管帳麻煩,多半還是以個人帳戶作為主要收付支出,直接用個人財產支付公司的大小支出。張太太平日除協助張董管理帳戶外,與張董投資不動產不同,張太太則喜歡接觸各類金融商品,股票、基金、期權都有接觸,多年前也在朋友介紹下購買,為家人購買了不少人壽保險。然而,好景不常,張董突然在一場車禍中意外去世,公司員工知道後都人心惶惶,特別是公司會計,因為會計知道張董都由個人帳戶收支,非常擔憂公司購買原料、員工薪水要如何支付,立即就聯繫管帳的張太太討論,張太太則跟會計掛保證,張董存摺、印章都在她手裡,平常都是她在進出銀行收匯款項,需要時再先用張董名義,直接匯款或領出即可。然而,張太太持存摺印章到銀行取款的時候,行員發現張董已經過世,即立即提醒張太太如果用張董名義繼續領款,可能會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且偽造文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即便沒有被害人,檢察官仍會主動調查起訴,建議還是要先去辦理遺產繼承,完稅後再來提領。張太太一聽覺得有道理,便去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由於張董多年來到處購買不動產,在不動產多年漲價下,核定後的遺產稅竟然高達千萬元以上,張董現金存款根本無法支應,張太太手上的現金也不足,更不用說張董的公司更是需錢孔急。無奈之下,張太太希望申請以不動產去抵繳遺產稅,這時候換二名繼承的子女跳出來反對,因為國稅局核定能抵繳的不動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核定,一筆土地雖經核定價值只有500萬元,但市價早已達1,200萬元以上,用來抵繳稅款顯然不划算,會損害到繼承權利,且二名子女並未想繼承張董公司,亦不願意先出資繳納遺產稅。這下換張太太急成熱鍋上的螞蟻,在張董存款無法動用下,現今根本不足以支付公司日常營運,眼看公司瞬間要土崩瓦解,萬幸這時張太太的保險業務員來電,在知悉張董過世後,立刻協助張太太清點幫張董投保的人壽保險,並申請理賠,在幾天後張太太順利拿到理賠金,這筆現金及時雨,成功幫公司回歸正常運作收支,也繳納了遺產稅,讓張太太能夠接續與子女慢慢商談遺產分配問題,躲過了一場大危機……
日期: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