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64歲單身無子的女性寫一份遺囑,「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包括存款、保險、房產,等等)全部贈與我的乾姊姊OOO女士…」,日前她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乾姊姊不能取得遺產,因為遺囑文字寫「外出發生事故」(可上訴)。
日期:2024-09-11
日期:200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