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到一則新聞滿有趣的,大意是某房地產社團裡網友提問,斡旋成功,賣家已經在斡旋契約上簽名。仲介臨時打來說屋主反悔,要網友多買一個車位,屋主才會賣,開始跟他推銷:車位的報酬率有多好,租給別人可以多4、5千塊的收入,網友覺得疑惑,當初斡旋契約就是一間房子沒有車位,他想問:屋主反悔不賣,只能答應他的條件多加車位,或是摸摸鼻子把斡旋金拿回來嗎?另外,斡旋成功,屋主在簽約前反悔也是很常見的事嗎?
日期:2021-12-17
真的需要替孩子節稅布局,早早轉移名下財產嗎? 請容我開門見山地說:除非資產有5000萬元起跳的實力,否則對一般小康退休家庭來說,真的不太需要為了節稅,急呼呼地把資產提前移轉給兒女...
日期:2021-12-15
一同分攤房貸的秀英,為了給自己多一點保障,央求丈夫這一次房屋登記掛自己名下。這樣一人一次,好像也沒什麼不公平?但宥廷卻表示,只能買在自己名下,不然土增稅就不能退稅了。這讓秀英十分困惑,買在不同人名下真的有差嗎?還是,這只是老公的一面之詞?
日期:2021-12-10
關於稅賦這種事,很多人都覺得太難了解,但如果多懂一點就可以少繳一點,又何必和錢過不去?聽過長輩繳了大半輩子的一般稅率,才發現自家一直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的案例,總有人想問:「這樣之前多繳的錢,可以退回來嗎?」 這裡剛好一起回答....
日期:2021-11-30
起初玫雅對於買房的細節,其實沒有太大的想法,她想,「既然要結婚,這些小事好像就不需要太計較,而且現在不都是『夫妻財產共有』,最後要分,就是一人一半?」 只是這樣的天真,卻在一次閨蜜閒聊中被提醒,「人家不是說,只有婚後買房才算是共有?而且我聽同事說,為了有安全感,她和老公買房時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錢各出一半,房子也登記一人一半,誰也沒占誰便宜,最公平。」
日期:2021-11-19
借名登記在台灣非常常見,不論是為規避法律上的資格限制、為規避稅捐、躲避債務、債信、基於夫妻或父母子女情誼、單純隱匿財產、宗教寺廟廟產登記於自然人名下、為共同出資投資等,原因可謂花樣百出。但翻開訴訟案例,為什麼借名登記的問題這麼多?
日期:2021-10-31
不知道你身邊有沒有這種長輩,明明平時害怕被詐騙,連個網路購物都不敢刷信用卡,要求超商付款,但退休後,面對身邊朋友吃好到處報的「不知名還本型投資提案」卻又頓時變得膽子超大、見獵心喜,想為人生最後賭一把,發大財的機會...
日期:2021-04-23
「現在買房,以後跌了怎麼辦?」這個對大多數買房觀望者,有如心中芒刺的遲疑,對半年前剛買房的義超來說,卻是個一點也不重要的鳥問題。36歲的義超,結婚剛滿3年,回想起前幾年的婚姻生活,他不禁感嘆:是漲是跌又怎樣,我到現在才醒悟,買房是成家的必需品。
日期:2021-03-04
3、40年以上的老公寓,除了走全體同意的危老,或時間漫長的都更,有沒有什麼方法不用砍掉重練,能大幅度的增加它的價值?幾年前,這個從別人嘴裡聽到的故事,我覺得挺聰明的。
日期: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