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矽谷連續創業家的身分,「向後退一步」的陳士駿,為了提升台灣的地位與能見度、為台灣的科技新創創造比較好的環境,都做了哪些努力?
日期:2024-05-29
利率政策主導市場情緒,在變動的環境,如何掌握債市投資好時機?擁有50年債券投資經驗的荷寶,運用獨創DTS信用風險管理機制及投資策略,在不確定的環境,挑選出具吸引力的債券。
日期:2024-05-28
古云「富不過三代」是否為真?會計師分享家族傳承課題,傳承「這兩項」才是子孫最好財富。平安恩慈國際法律事務所家族治理中心執行長方燕玲,5/9應政大企家班之邀進行「企業傳承分享」,並以「家族財富傳承以信託與股權規劃為中心之相關議題」為主題,分享其專業見解。傳承一直是家族企業最大課題,方燕玲分享家族財富傳承議題,深入淺出介紹、分析家族憲章、家族信託、閉鎖性公司等各種家族傳承工具的特色與利弊,也提到如何善用「閉鎖性公司」與「家族信託」的結合與運用。不過在談及家族財富傳承的核心價值時,她有感而發表示,大家常講「富不過三代」,其實是出自孟子的原句「富貴傳家,不過三代」,但其實孟子前面還有一句叫做「道德傳家,十代以上」。方燕玲表示,她每次講授家族傳承的課題時,都會分享每一位父母、祖父母常常很辛苦地在想方設法,要將財富傳承給子孫,但是否有思考過,可以傳承給子孫最好的財富,其實是「品格」與「一技之長」。
日期:2024-05-27
根據警政署去年統計,「假愛情詐騙」已經成為國內第五大的詐欺犯罪型態。一年內上千樁案件背後,當事人為什麼願意向陌生罪犯付出情感與錢財?國片《莎莉》透過一個養雞農的網戀故事,讓觀眾看見騙局裡的受害者單純、脆弱,但其實不笨的內心面貌。
日期:2024-05-27
台灣進入高齡社會,退休人口愈來愈多,資產傳承議題愈顯重要。此外,第一代企業家年紀漸長,除需考量企業接班外,資產傳承也逐漸成為理財的重要課題。富邦證券積極打造專業團隊,以專業與信任為核心,協助客戶進行資產傳承與稅務規劃。
日期:2024-05-15
新光投信高股息ETF暫停募集,掀起政府加大高股息監管的討論。但投資人更該關注的,恐怕還是5、6月即將到來的換股潮,以及在配息數字背後的可能誤解。
日期:2024-05-14
《今周刊》5/8舉行ESG人才永續高峰會,在「完善財務規劃,強化員工金融教育」本場對談中,邀請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前理事長王儷玲以及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劉宗聖兩位講者,分享人資部門應如何協助員工啟動退休理財,以及運用ETF進行退休準備。王儷玲建議要想安心退休,人資長可以鼓勵員工參與勞退自提,若薪資3萬元的勞工,在勞退投資報酬率為3-4%時,每月只可領6,000-8,000元,但再加上自提6%,每月就可以領1.3~3萬元。劉宗聖則是表示,員工忙於工作沒時間理財,往往等到真正需要理財時,發現沒有知識、沒有管道、沒有工具,人資可當那位「教員工釣魚」的角色,協助員工針對目標報酬、目標風險,以及目標期間,來做不同的規劃。
日期:2024-05-10
婚前贈與給兒子的房產,啪沒了?!今天上「律師先生-瑋哥」的課程聽到的案例,一位老董的兒子3年前結婚,他贈與一棟信義區1億多的房子給兒子,不過兒子不太會理財,怕他把房子賣掉,更擔心婚後被媳婦「拿走」,就把房產的權狀扣住沒給兒子,以為這樣萬無一失,兒子沒權狀過不了戶,婚前贈與的財產就算未來離婚媳婦也分不到。
日期:2024-05-10
根據警政署統計,投資詐騙成長快速,從2019年的1894件,去年已高達11775件,佔所有詐騙型態3成比重,其中,65歲以上因投資詐騙受害的,更多達5331人,年增率約28%。而詐騙集團不再只是騙錢,甚至把房子都騙去、更惡劣貸款還拿走現金!有民眾在臉書上分享,自己76歲父親被詐騙集團設局,加入股票操盤的80人群組,用1年的時間博取父親的信任,佯稱投資已經賺進4000多萬,要求付1600萬的服務費,才能拿回4000多萬投資獲利。該位民眾說,因為父親沒現金,詐騙集團哄騙簽約,98坪市價3000萬的房子過戶給詐騙集團的人,更被拿去貸款1600萬。現金也都被取走,損失慘重。桃園蘆竹警方週五(5/10)表示,本案已由新北市永和警分局依單一窗口轉至蘆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處理,由於被害人在新北報警時未提及房屋被過戶,現已通知被害人出面說明釐清案情,刑事警察局亦主動協助偵辦,警方呼籲民眾若需投資,請透過合法管道,切勿輕信網路投資,以免受騙上當。
日期:2024-05-10
新型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行政院周四(5/9)通過「打詐新四法」,其中最重要者為制定《詐欺犯罪防制條例》專法(打詐專法),要求一定規模的網路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負有4項義務。首先這次專法最特別的是「類落地」義務,是要求域外業者須提報「法律代表」,作為在台灣的防詐窗口,第二是強化網路廣告資訊透明度,第三是制定詐欺防制計畫納入風險管理措施,第四是執行詐欺廣告處理與通報。未來無論是TikTok(抖音國際版)、LINE、Google、X(原Twitter)以及Meta(Facebook, Instagram, Threads)等大型業者,需負擔上訴義務,違者可處新台幣250萬元至2500萬元鍰並限期改正,且得按次處罰,拒不配合者,情節嚴重甚至可管制流量或阻擋連結(封網)。
日期: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