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胃腸肝膽科醫師,我常被問到這些問題:「吃益生菌到底有沒有效啊?」「益生菌可以改善腸躁症嗎?」「應該選擇哪種益生菌比較好?」
日期:2024-08-27
娛樂帝國迪士尼傳來捷報,2024財年第三季整體串流業務首度實現獲利。背後,是傳奇執行長艾格回任後,透過精簡支出、擴大分眾,打出的漂亮一役。
日期:2024-08-21
台北大巨蛋能否舉辦演唱會成為各界關注焦點,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今(20日)證實,消安驗證已通過,已發函遠雄,未來辦非體育賽事,都可依照「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辦理;遠雄說,未來大巨蛋辦非體育賽事活動,將由主辦方向北市府遞交活動資料,並依規定進行申請作業;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目前最快10月5日辦國慶相關活動,「應該沒問題」。
日期:2024-08-20
你是否曾經因為自己或親友生病而感到人世無常?尤其是當長輩罹癌,想積極治療怕徒增不必要的痛苦,若消極治療又於心不忍,所以有些人就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花大錢買抗癌神藥,如果沒效也就罷了,就怕成分不明反而更傷身!與其這樣還不如多吃一些蔬果汁補充營養,增加抵抗力,也許還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以下我分享一個真實的案例給各位,希望能鼓勵還在抗癌的病患。
日期:2024-08-16
台灣房價高漲,父母贈與子女購屋的情形時有所聞。然而,每人每年只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度,稍微沒注意就會面臨贈與稅的課徵問題。一名22歲大學生購置北市總價9,200萬元房屋,與資力明顯不符,經查,原來是母親資助,最終母親須補繳贈與稅額426萬4000元。 國稅局提醒,若未依限申報,還將處以最高2倍罰鍰。
日期:2024-08-06
今周刊編按:台股兩個交易日暴跌近3千點,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親上第一線信心喊話,強調台股基本面仍穩健,根據Cmoney數據顯示,週一(8/5)融資維持率降至來到139.42%,上市融資大減182.9億元,融資餘額來到3075.7億元,顯見週一的1800點崩跌,已經撼動投資人的心。金管會證期局局長張振山說,近日台股融資擔保維持率還在163%,若是融資擔保率降至低於150%幾的水準,金管會將會採取護市措施。
日期:2024-08-05
一名年輕員警遭吸毒駕駛高速撞擊,不幸命喪輪下,讓毒駕議題再度浮上檯面,去年修法後,毒駕移送《刑法》法辦是近年五倍,亮麗執法數字背後,卻藏著毒駕取締困境。
日期:2024-07-31
為了抑制房市過熱,中央銀行六月時祭出第六波信用管制措施,央行週二(7/23)公布6月份五大銀行新承作房貸金額,較5月減少約150億元。被問到是否代表房市有降溫?央行經研處副處長曹體仁表示,推估應為6月工作天數比5月少,以至於買賣移轉棟數、新青安以及軍公教貸款金額減少,且相關銀行都有在做新青安貸款的審查,需要更多數據來佐證。至於後續有哪些觀察點,曹體仁分析,房市相對熱絡因素,不單純只因為新青安貸款政策,例如從供給面來說,土地有稀有性,加上這段時間營造成本如工資、材料費用提高。在需求面上,台商回流、景氣回流,以及台股創造的財富效果,這些都對房市熱度有推升。新青安只是其中一個因素,目前政府有相關措施,包括7月要推囤房稅2.0、針對新青安也有相關查核,是否有人頭戶違規等等,都會讓新青安導向正常化,希望能真正幫助年輕人購屋。
日期:2024-07-23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陳姓男子開車經雲林台61線被檢舉行駛路肩遭開單挨罰4000元,陳提行政訴訟主張,當時載癌末失能的妻子,對方突嘔吐不止怕她噎死才臨停路肩急救;法院除勘驗影像也詢問醫師,認為陳為了保護妻子生命,才不得已行駛路肩,符合緊急避難阻卻違法事由,判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日期: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