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一般認為,登記在一人名下就好,以免未來處分不動產時,複雜又麻煩,但也有例外。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長輩贈與不動產給子孫,若善用共同登記,可節稅不少。近日即有一個案例。一位阿公,因孫子已經26歲,為讓孫子早一點結婚,可以早點抱曾孫,決定出資900萬元買一間公寓,送給孫子。
日期:2022-09-24
通膨時代來臨,2022年6月臺灣CPI物價指數年增率站上3.59%,創下近年來的新高。面對大通膨時代,許多過往的消費習慣都會有所改變,資金的運用更為重要。
日期:2022-08-05
一同分攤房貸的秀英,為了給自己多一點保障,央求丈夫這一次房屋登記掛自己名下。這樣一人一次,好像也沒什麼不公平?但宥廷卻表示,只能買在自己名下,不然土增稅就不能退稅了。這讓秀英十分困惑,買在不同人名下真的有差嗎?還是,這只是老公的一面之詞?
日期:2021-12-10
看到這,應該會有人覺得太好賺了,3年就增值200萬!但事情不是這樣的,我來算給你看...
日期:2021-11-11
綜合所得稅5月申報要來囉!財政部去年把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為18.2萬,受惠戶數大增,只要單一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總額,大於免稅額及扣除額相加額度,差額就能予以扣除。每年報稅刷華南信用卡,回饋方案從低到高通通有,同時照顧小資族群及高端客戶,民眾可以善加利用。
日期:2021-06-29
「喬王,不好意思有房子的事情又要麻煩你了...」小星(化名)是我認識多年的朋友,最近突然找我諮詢有關房子的事情。還記得上次她找我諮詢時,是因為她爸爸欠了賭債,她和妹妹兩人必須被迫幫忙還債,所以想問我房貸的注意事項。
日期:2021-06-23
今天要分享一個投資問題,也算是不少人問過的,那就是「帳面虧損」到底要不要理會?算是真的虧損,還是不算虧損,放著就好?相信這問題應該有很多人都思考過,也遇過一些情況是認賠之後,看到別人股票放著放著還不是又回來,「看吧!果然又賺錢了,早知道就不認賠了」這樣的經驗相信大家都有過。
日期:2021-06-22
臺灣早期因為建築法規規定建物登記的時候並沒有附屬建物這一項,所以,造成一些大約屋齡30幾年以上的老舊公寓,現場可能有前後陽台,但權狀上面卻沒有,在賣房子的時候平白無故損失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所以,政府後來有開放陽台補登,讓權狀與實際現況吻合,也可以保障屋主的權利。
日期:2021-03-24
有房子的民眾,若有貸款需求,通常會以名下房屋做為借錢的工具,像是房貸、增貸、轉貸及二胎等。不過,這些以房屋借錢的方式,能借到的資金及利率各不相同,其中有什麼分別?
日期:2021-02-04
有的親朋好友會教你如果贈與金額或價值超過220萬元(編按:111年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可以分次分批逐年贈與,將每一年的贈與總額控制在220萬元內,就可以避免被課徵贈與稅。原則上沒有錯,但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的話,地政士這張牌就顯得沒有價值了...。
日期: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