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交通部提10項罰款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調整微對行人安全構成較大威脅的4個違規項目可以檢舉。4個違規項目納入檢舉清單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逆向停車,其餘都不開放,該條例修正預計6月上路。新北市人口數眾多,未來也將針對「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進行調整。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新北一年檢舉量最多的是「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共受理27萬5445件。第二多的是「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共受理24萬4099件。未來修法施行後,民眾將無法再檢舉上述2種項目,但仍可向110報案通知轄區分局取締。
日期: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