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九年元旦,美國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與中華民國(台灣)斷絕邦交,翌年中(台灣)美共同防禦協定並將廢止。當時美國國會兩黨同時憂慮在這種情況下,不但台灣的安全可能受到威脅,而且會使亞太國際情勢失去安定均衡,乃共同起草關涉美國對台關係的「台灣關係法」;希冀在美台沒有外交關係的情況下,美國仍能依據「台灣關係法」維護台灣安全之規定,來協助確保台灣的和平與安全。
日期:199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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