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危機,週一(8/19)下午將出面召開記者會公布查帳進度,財團法人台灣民意基金會一早搶先發佈即時民調,結果顯示,民眾黨下滑 2.2%,在過去優勢的年輕、高知識份子、都市白領優勢區塊,優勢不再。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也直言,國人對民眾黨平均感情溫度下滑 8.92 度,也就是在過去的9個月當中,民眾黨已失去近300萬人的好感,並新增 220 萬人反感。「這一切當然和最近民眾黨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及競選經費申報不實醜聞,以及整體危機處理不當,有直接關係。」
日期:2024-08-19
股市最近連續漲了許多天,SPY目前第三季為-0.4%,拉回快要持平。先大跌再大漲,常看到很多投資人說:「早知道就不賣」或者是「早知道就多買些,可惜沒錢買了」。「如何用投資致富?」「最近要買哪支股票?」「怎樣用投資提早退休,早點離開職場?」這算是在網路上非常容易看到人家常問的問題,過去我們專欄也曾有幾位讀者問過類似的,不過可能讀者都知道專欄的調性,沒有明牌、也沒有飆股可提供,會這樣問的人,還算是少數。
日期:2024-08-16
美國經濟衰退隱憂減緩,台股周五(8/16)跟隨美股前一晚漲勢,開高走高、最高來到22374.94點,大漲逾479點,蓄勢挑戰半年線約22419點上檔反壓。科技股領頭羊包括台積電上漲逾2%,最高來到964元,鴻海漲近2%,廣達則是高達3%漲幅,聯發科大漲逾6%,最高來到1230元。在權值股全面走揚下,台股終場上漲454.16點或2.07%,來到22349.33點,成交金額4160.34億元,成功站上月線,三大法人同步買超,合計541.64 億元。觀察3大法人籌碼動向,外資回頭買超453.88億元,自營商買超27.55億元;投信買超60.22億元,合計買超541.64億元。8月初,漲多的科技股因為日圓套利交易平倉潮受重創,儘管後續股價出現反彈,但仍讓投資人餘悸猶存,許多人也因此更有危機意識,思考是否應該在出現反彈時見好就收?要回答這個問題,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經理人莊凱倫建議投資人先檢視「日圓套利交易平倉潮」的現況。
日期:2024-08-16
今周刊編按:美國經濟衰退隱憂減緩,美股4大指數強勢大漲,台股周五(8/16日)以22114.72點開出,隨後大漲逾400點,最高來到22321.25點,蓄勢挑戰半年線約22420.5點上檔反壓。權值股台積電(2330)上漲20元,觸及963元,聯發科(2454)勁揚50元,來到1205元,鴻海(2317)漲5.5元,一度來到187元。野村投信表示,此波台股上沖下洗主要來自消息面拋售、與基本面關聯有限,中長期來看投資價值正逐步浮現,因此靜待市場消化利空且籌碼沉澱後,仍將回歸長期向上態勢,對於中長線投資人反而可留意分批加碼的機會。而且無論是戰爭、或上次股神拋售台積電等非基本面事件,消息面利空常常來的快、去得也快,因此當市場出現非理性殺盤時往往造就布局良機,股市表現最終仍將回歸基本面。隨著美國股市跌勢暫緩,加權指數站回半年線,觀察歷次美國總統大選不確定性消除後,股市可望反應企業成長基本面。
日期:2024-08-16
曾有統計指出,台灣人每年喝掉10億杯手搖飲料,但手搖飲與包裝飲料的挑選可是大有學問,看似養生的「金桔檸檬」,如果怕酸而點了全糖,一大杯就308大卡,相當於喝下13顆方糖,營養師建議,喝手搖飲可以把握3大原則,包含看標示、盡量不加料、減少糖量等。
日期:2024-08-14
經歷兩次致命空難後,美國波音公司仍是事故頻傳;內部員工爆料,為了打敗競爭對手空中巴士,波音選擇投機取巧,居然不再重視安全……。
日期:2024-08-14
(今周刊1443)「台電電網韌性計畫,原本是十年完成,我說不行!現在要用四年的時間把它做好。」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接受網路節目專訪時,大膽喊話,要加速電網計畫,更要求台電提出跳電盤點報告,優先改善風險熱區。
日期:2024-08-14
今年上半年房市交易量年增27%,七大都會區房價平均上漲近5%,五大都會區漲幅更超過一成,已促使銀行嚴審借款人資格,祭出史上最嚴「限貸令」因應。
日期:2024-08-14
曾經五度獲得世界50最佳餐廳第一名,有世界傳奇餐廳之稱的哥本哈根「Noma」餐廳,去年曾傳出將於2024年底結束營業的消息,藉以籌備之後的轉型之路。世界最佳餐廳雖然即將熄燈,但是美味將藉由每一位在此習得經驗的廚師在世界各地廣傳。
日期:2024-08-13
遭遇職場霸凌,這樣做真是不可取!有名女子任職1家化工廠,卻因自認受到同事排擠,被主管否定工作表現,覺得在辦公室受到欺負,冒名購買高度致癌的核酸染劑「溴化乙錠」,稀釋後擦在主管桌面,再以相同手法報復另一名同事,在下手前被抓包,女方雖被依傷害起訴,法院審理期間考量到她與主管和解,最後判決不受理。其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 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建構不法侵害行為規範,亦即俗稱之職場霸凌防制責任。若雇主未對員工盡保護責任,員工可向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舉,主管機關調查屬實者,得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事業單位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員工若因此身心受創,亦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1條、民法第184、185條規定,請求實施職場霸凌行為的主管、同事個人及雇主公司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期: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