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強、羅玉珍夫婦終於將入主中影,但是他們一直未對外公開說明,他們夫婦為何會捲入中影案?就連六月二十六日,郭台強夫婦付清給中影十九億多元尾款,取得中影五一%股權後,郭台強夫婦仍然保持一貫低調,不發表任何說明。
其中,正崴精密董事長郭台強、羅玉珍夫婦與國民黨中常委蔡正元雙方,為了中影更是幾乎快要對簿公堂。火爆場面背後,同時牽動國民黨中央投資、蔡正元、郭台強夫婦三方角力,更關係到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能否治國的能力大考驗。
中影案直到近日,在國民黨強力介入下,才確定將由郭台強、羅玉珍夫婦入主,讓歹戲拖棚的中影案畫下句點。
《今周刊》獨家取得郭台強夫婦對中影案最關鍵的文件,正崴精密董事長夫人羅玉珍在今年一月五日,委託律師對中投公司發出律師函,指責中投高層與蔡正元連手,將中影公司股份全數轉讓予蔡正元一人所掌握的阿波羅公司。中投不僅未履行合約,而且還有詐欺之嫌。
簽約 羅、莊承接中影股權
根據羅玉珍的律師函,羅玉珍指出,她是在國民黨中常委蔡正元的居間穿梭下,才與中影另外一名買家莊婉均、中投,就中影股權出售案,在去年四月二十七日簽訂股權買賣契約書。中投同意以三十一億四三六八萬八二一○元,將中影八二.五六%股權出售給羅玉珍和莊婉均,正崴科技董事長郭台強是連帶保證人,蔡正元則是見證人。
同時,中投與羅玉珍、莊婉均還約定在扣除一.五億元簽約金後,其他款項將分五期付給中投,每付一期,中投就過戶九二三萬股給羅、莊兩人。最後一期付款後,中投才將最後一筆、共一○六七萬七三六四股中影股權給羅、莊。
中投在簽約之後,買方依約交付簽約金、第一期及第二期股款共十二億元,但中投卻未經羅玉珍指定,就將第一、二期的中影股權共一七九九萬八千股過戶到蔡正元擔任董事長的阿波羅投資公司,另外將中影四十六萬二千股過戶到茸國國際投資公司(茸國去年已辦理公司解散),同時中投還在第三、四、五期交易款還未到期前,又將剩下的二四八六萬八四四九股的中影股權都過戶給阿波羅投資公司。
由於阿波羅投資公司實收資本額僅四千五百萬元,其中蔡正元一人就持有阿波羅投資公司九九.九九%股份,但阿波羅投資公司卻持有七七.一三%的中影股權。
反擊寄存證信函抗議中投
羅玉珍在律師函所直指:「蔡正元一人即得以完全掌控阿波羅投資公司,蔡正元一人即可決定中影公司數十億元之重大資產處分案(包括中央日報大樓、中影文化城等),若非中投公司曲從配合蔡正元,衡情殊難想像。」
羅玉珍為避免蔡正元完全掌握中影公司,借機上下其手掏空資產,影響到羅玉珍與莊婉均兩大投資者權益,羅玉珍曾於去年十一月四日,會同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與蔡正元協商,並簽訂一份四方備忘錄。
備忘錄內容主要是,蔡正元當時同意以二擇一方式,將阿波羅投資公司所持有的中影股權,或阿波羅投資公司所有股權,轉讓給羅玉珍或羅玉珍所指定的第三人,蔡正元並辭去中影董事長兼總經理。
但蔡正元隨後不承認備忘錄具有法律效力。羅玉珍指出,她雖然「委請律師以存證信函催告後,迄今(指一月五日)未見中投公司與蔡正元合理回應。」
羅玉珍指出:「中投公司明知已將持有之中影公司股份出售予本人(羅玉珍)及莊婉均,竟不依約轉讓股份,與蔡正元連手,將中影公司股份全數轉讓予蔡正元一人掌握之阿波羅公司,不惟有履約不能之情,亦有詐欺之嫌。一旦中影公司確遭蔡正元掏空,則中投公司不僅難辭其咎,並有共犯之嫌,本人(羅玉珍)基於社會責任,自當予以追究。」
同時,針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曾對《壹週刊》表示,「我們一開始認定中影公司的買家是郭台強,名義上簽約人是他的妻子(羅玉珍)及莊婉均,郭只擔任買方支付股款的銀行本票的連帶保證人。現在想來,若當時就知道郭台強沒有意願拿錢出來買,就不會簽這個約了,又如果當時只有莊來跟我們談,這個合約也不可能成!」
羅玉珍特別指出,「姑不論本人配偶郭台強自始即非本件股權買賣之當事人,自無有無意願拿錢出來買之可言,況本人與莊婉均本不熟識,係經蔡正元及中投公司引介認識,所有契約文件更係由蔡正元及中投公司草擬,中投公司總經理汪海清及董事長張哲琛先生均參與其中,中投公司稱不知當事人及其關係為何,顯昧於事實與證據。」
逼退 借立委提名權牽制蔡
對於蔡正元指控莊婉均私自挪用中影七億多元公款,羅玉珍在律師函中也回應指出,「本件交易係由蔡正元與莊婉均共同規畫,故蔡正元始得擔任董事長及掌控中影公司,莊婉均始得擔任中影公司之副董事長,顯見蔡正元與莊婉均關係密切,蔡正元稱不知莊婉均之資金來源、不知莊婉均所為,並不可採信。」
面對羅玉珍律師函大動作後,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開始對蔡正元採取法律行動,以國民黨的立委提名權來逼著蔡正元退出中影。同時,郭台強夫婦則一次繳清十九億元尾款給中投,依出資比例換算,郭台強夫婦剛好可拿到中影五一%股權;七月三日,蔡正元召開中影董事會,現任董監事將在七月底請辭,重新改選,由郭台強入主,中影案終於可以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