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力與創新已經成為台灣的流行概念,但是在推動創造力之前,還是得先打破六大迷思。
我認為台灣在推動創造力時,首先必須打破以下六個迷思。
迷思一:只有少數人才有創造力。是的,只有少數人能夠產生改變人類生活或文明的大創意,但絕大多數的人都可以發揮生活中的創意。所有人都可以運用新穎且有意義的角度去詮釋他們各自的經驗、行動和事件。其實人人都有創造力,只是程度上有所差異。
迷思二:只有幾種行業或組織中的某些單位才需要創造力。Amabile敘述她每次演講時問企業界的觀眾,在組織中哪一個部門最需要創造力?研發單位是共同的答案。有人提出會計單位最需要創造力時,一定會引起哄堂大笑。其實每一個部門都需要創造力。DeBono說許多企業界的人將創造力和藝術畫上等號。藝術固然需要創造力,其他行業也需要創造力。
迷思三:如果每個人都在發想新觀念,就沒有人把工作做完。創造力包含創意的發想及實踐的歷程,發想的階段強調流暢、變通和獨創觀念。這些觀念需要批判思考的檢驗才能去蕪存菁,最後中選的獨創且適當的觀念必須經過創新的階段付諸實行,所以我們需要將擅長發想創意和執行力強的人組成團隊。
迷思四:重賞之下,必有創意的勇夫。尤其是金錢,是在滿足外在的動機,而創意過程直接來自內心的滿足即為內在動機。過去的研究發現,創意的工作需要自發自動的平台和鼓勵創新的支持環境。沒有人否定金錢的重要性,但真正愛其所做,做其所愛的創意工作,本身就是一種滿足。
迷思五:輸贏競爭是促進創造力的必要策略。在比較分數與名次環境中長大的我們,想當然耳認定輸贏競爭是促進創造力的必要策略。內部與外部的競爭對披頭四的創作確有正向影響。
在內部,保羅麥卡特尼與約翰藍儂經常創意競賽、共享成果,套一句保羅麥卡特尼的話:「這是非常友善的競爭」。對外則以美國當紅的海灘男孩為對象在創作上互相較勁。突破則需要創意對手,而這種競爭便是認真玩創意。
迷思六:聆聽分享、協調合作浪費時間。高健的《即興創意》和索依爾的《團隊的天才》著作中,特別強調即興對團隊創意的影響。最成功的即興就是團員間能在認真玩創意的態度下,高度發揮聆聽分享、協調合作的效果。
(本專欄由司徒達賢、樓永堅、吳靜吉、李仁芳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