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就讀弘道國中的二兒子被老師體罰摑掌,使得世新大學傳播學院院長彭懷恩一夕間成了新聞事件的主角,同時也引發了各界對體罰這個老問題的重新思考。
沈東和老師發現彭姓學生臉部受傷後,隨即將彭姓學生送到保健室處理外傷,校方也立即安排彭姓學生到輔導室了解當時狀況、進行心理輔導,並通知學生的媽媽到學校。
彭姓學生在對輔導室老師陳述事件時,一度傷心落淚,但仍主動表示是自己講話態度不佳、不禮貌,所以才被老師打。
老師記過、道歉
三點四十五左右,彭姓學生的媽媽到校了解狀況,校方請沈東和老師出面說明事情的經過,沈東和當場即向學生的媽媽致歉,表示不該過於衝動出手打人,也請家長諒解他已經忍耐多時、終於爆發的情緒,而一旁的弘道國中校長和教務主任也代表校方向家長致歉。
十月六日上午七點左右,長家彭懷恩到弘道國中拜訪校長,詢問沈東和老師的名字後就離開學校,並且於八點左右傳真一份彭姓學生的驗傷單及給校長的書函到學校,表達對此事的不滿,要求學校適當處置,否則將以傷害罪提起法律訴訟。
當天下午兩點多,弘道國中校長即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決議對沈東和老師予以記過處分﹔晚上八點多,校長、教師會會長、家長會會長、導師、訓育組長及沈東和老師一同到彭懷恩家裡告知校方的處理過程,並再度向彭懷恩道歉,希望彭懷恩能給予沈東和老師改過自新的機會。
彭懷恩方面則堅持要學校及老師簽下切結書,答應日後不再體罰彭姓學生,否則將循法律途徑解決。
此事件十月十二日在媒體曝光之後,多位曾被沈東和老師教過的弘道國中三年級的學生和家長向報紙投書,指稱沈東和老師個性溫和、風趣幽默,和學生亦師亦友,平日常和學生打打鬧鬧、玩在一起,是個開得起玩笑的老師,對於學生在課堂上吱吱喳喳講話的狀況,頂多是板起「撲克牌」臉,會讓他生氣到出手打人,一定學生出言不遜、做得太過分所致。
而接受校方調查訪談、十月五日當天坐在教室前面的兩名彭姓學生的同學也表示,彭姓學生平常就愛講話,當日老師在講解做法時,彭姓學生一直嘀嘀咕咕,致打斷學生教學,至於沈東和老師是否有罵彭姓學生「怎麼這麼笨?」兩名學生均表示:「沒有聽見。」
投書支持沈東和的學生和家長指出,工藝教室處處充滿危險,沈東和老師會出手打人,應該是為了彭姓學生的安全著想,而他們也質疑彭懷恩教授,是否過於縱容小孩,家庭教育出了問題?沈東和老師已經認錯道歉,為何窮追猛打、得理不饒人?
究竟當天事情真相如何?弘道國中校方、沈東和老師與彭懷恩皆表示不願再多談。不過,這個事件已再度引發了教育界對體罰的討論,也讓教師管教權的立法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不論實際狀況如何,體罰學生就是不對。」台北市家長聯合會理事長林文虎表示,各界投書將體罰責任歸諸於彭姓學生不受管教,已經模糊了事件的焦點,「天底下沒有不是的小孩,小孩如果有錯,一定是因為大人犯了錯,校長、老師和家長都應該自我檢討」。
家長反對體罰老師聲援老師
林文虎說,這個事件的處理過程,學校和家長雙方都有所缺失,這個事件發生之前,家長固然雖曾私下向老師反映過不希望小孩被體罰的想法,但如果能再結合家長會、教師會的集體力量去做溝通,將可使體罰問題提升到公共的層次,也可避免個別老師的反彈,反而對學生增添不滿的情緒﹔校方也不該將家長的想法當作是個別事件來看待,以為只要處分老師就可息事寧人,而應全面檢討對學生的教導方式。
林文虎指出,很多老師雖然因為法令規定沒有體罰學生,但卻常出口辱罵學生,甚至發動同儕的力量來抵制某些「不聽話」的學生,這些無形的言語暴力和群眾暴力,對小孩子的傷害並不亞於體罰,未來家長聯合會將會針對這些現象,加強立法與教學監督,為下一代建立更安全、快樂的學習環境。
台北市教師會潘運欽則對彭懷恩的做法持保留態度:「彭懷恩本身也在教育界服務,應該知道家庭教育對於學生人格養成的重要性,老師體罰學生固然不對,但學生的行為若已妨礙了老師的教學及其他學生的受教權,家長是否也該自我反省,而不是將所有的罪過推給學校和老師。」
「老師也是人,也有情緒失控和不小心犯錯的時候。」潘運欽認為,沈東和並不是那種有習慣性打學生的老師,事發後,他已經受到處分,也已經低頭悔過,彭懷恩卻窮追猛打,大肆炒作新聞,對於身為當事人的老師都造成傷害,這樣的做法,是否會給小孩和社會大眾帶來負面的示範作用,值得省思。
「大家不應只在意誰對誰錯,應該更細緻地來探討這個事件背後的意義,想想我們的社會和教育制度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潘運欽表示,由於大社會的影響,現在的學生,尤其是國中生,確實有愈來愈難管教的趨勢,有些學生的行為甚至已經嚴重地威脅到其他學生的受教權益和人身安全,而老師在提醒自己避免體罰學生之餘,也面臨無法可管教頑劣學生的困境。
因此,潘運欽也呼籲關心教育的人士,早日促成「教師管教權」的相關立法,提供教師管教學生的法源依據,而各校也應盡速和老師、家長、學生代表研擬「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針對如何懲戒學生、懲戒程度和時機等問題加以明確的規範,以確保師生雙方的教學自由權和學習權。